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特困供养人员 照护服务项目 | 为姑苏区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失能生活护理、失能医疗护理等服务。采购标准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1〕125号文件要求,全自理200元/月,半护理600元/月,全护理1200元/月,与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残疾人托养护理服务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 62 | 2023-07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机关)
2023年05月18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机关)2023年5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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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困供养人员 照护服务项目 | 为姑苏区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失能生活护理、失能医疗护理等服务。采购标准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1〕125号文件要求,全自理200元/月,半护理600元/月,全护理1200元/月,与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残疾人托养护理服务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 62 | 2023-07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机关)
2023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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