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泸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管护补助)项目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泸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管护补助)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第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泸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管护补助)项目 | 采购内容:该项目主要是购买劳务服务人员17人开展2023年泸县国有林场林长制巡护工作。服务地点主要在玉蟾街道办和毗卢、石桥、方洞、喻寺、福集、潮河、天兴等镇辖区内的工区管护站(点)。 主要功能或目标:1.承担国有林场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按国有林场和各工区的安排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巡护和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二是纳入国有林场半专业队*管理,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2.承担国有林场各工区林地、林木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森林植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与防治管理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3.承担林区地质灾害的监测上报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协助国有林场各工区开展林木采伐、整地打窝、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施肥等森林资源培育的监督管理工作。5.协助国有林场各工区工区对管护站(点)、林业生产、项目建设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6.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单位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领导和单位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通过本项目实施,泸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得以有效修复和保护。 | 111.* | 2023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5月22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第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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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泸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有林管护补助)项目 | 采购内容:该项目主要是购买劳务服务人员17人开展2023年泸县国有林场林长制巡护工作。服务地点主要在玉蟾街道办和毗卢、石桥、方洞、喻寺、福集、潮河、天兴等镇辖区内的工区管护站(点)。 主要功能或目标:1.承担国有林场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按国有林场和各工区的安排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巡护和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二是纳入国有林场半专业队*管理,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2.承担国有林场各工区林地、林木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森林植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与防治管理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3.承担林区地质灾害的监测上报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4.协助国有林场各工区开展林木采伐、整地打窝、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施肥等森林资源培育的监督管理工作。5.协助国有林场各工区工区对管护站(点)、林业生产、项目建设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6.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单位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领导和单位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通过本项目实施,泸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得以有效修复和保护。 | 111.* | 2023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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