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市级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驻厂技术监督服务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成都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批)-市级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驻厂技术监督服务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服务中心2023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市级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驻厂技术监督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略) 兴蓉 (略) 等13个项目技术工艺流程、设施设备运行工况、处理量、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技术监督,焚烧发电厂7*24小时不间断,其他设施根据现场生产时间进行监管人员安排。
主要功能或目标:(1)基本运营条件监管:重点检查运营方的运营证、许可证、机构设置的合规性、设施设备配置的合理性、运营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厂内人员资质的全面性。 (2)计量监管。对每日入厂处理量进行核实并建立数据库,统计污染物排放量及进厂物料数据准确性,监督垃圾地磅计量及联单执行情况,督促运营方定期对地磅、垃圾吊、流量计、压力表等设备进行校验并审核计量系统的巡检/校验报告,督促运营方事先报告这类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及重新标定等内容。 (3)运行监管。对运营方生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含生产指标、经济技术指标、耗材使用指标、废物处理指标、设备运行指标等),并采用数据指标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方式进行垃圾处理能力、渗沥液处理能力、剩余库容、耗材物料平衡、水平衡、检修必要性等分析,每月进行总结,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为政府管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及建设性意见。针对企业生产工艺特点,按照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对全厂的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全方面的巡检,发现设备缺陷及运营管理问题及时与运营方沟通,督促进行整改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现场作业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入场秩序、跑冒滴漏、进场垃圾种类、垃圾卸料储料管理、灭蝇除臭、设备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发电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热力系统、预处理系统、三相分离系统、厌氧发酵系统、好氧生化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等)、设备检定及维护情况等。核查运营方履行《特许经营权协议》情况,并写入每月驻厂监管报告。 (4)环保监管。核查运营方投加的环保物料质量,结合进货单等对耗材使用统计量进行审核,计算吨垃圾耗材使用量等;监督运营方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比对,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对校正记录进行核查,同时要求运营方建立故障处理报告制度,审核异常报告;监督运营单位办理运营信息公开事宜,并比对、核实运营单位信息公开数据合理性与正确性;监督第三方环境监测单位采样人员及采样流程规范性,并审核第三方环境监测报告及监测项目费用清单。监督运营方设施设备环保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焚烧炉及其附属设备工况、垃圾仓负压、渗滤液处理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厌氧发酵系统、好氧生化处理系统、炉渣、除臭系统、飞灰运输处置填埋系统、三相分离系统等)。
需满足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环境、电力相关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垃圾处理设施监管经验,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医废处置、餐厨垃圾处置、渗沥液处置、填埋等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咨询或监管工作5年(含)以上,负责掌握总体工作、统筹组织及对外协调等各项工作。 各厂技术监督负责人:具有环境、电力相关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医废处置、餐厨垃圾处置、渗沥液处置、填埋、电厂等设施的从业经验,熟悉项目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运行规范等。各厂技术监督负责人需驻场进行办公,为现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现场驻厂人员:具有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经验,负责巡视现场作业,审核运营基础文件,数据统计、分析及预警,监督整改情况,追踪监管意见,编写纪录等工作。
779.* 2023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服务中心

2023年05月30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服务中心2023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市级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驻厂技术监督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略) 兴蓉 (略) 等13个项目技术工艺流程、设施设备运行工况、处理量、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技术监督,焚烧发电厂7*24小时不间断,其他设施根据现场生产时间进行监管人员安排。
主要功能或目标:(1)基本运营条件监管:重点检查运营方的运营证、许可证、机构设置的合规性、设施设备配置的合理性、运营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厂内人员资质的全面性。 (2)计量监管。对每日入厂处理量进行核实并建立数据库,统计污染物排放量及进厂物料数据准确性,监督垃圾地磅计量及联单执行情况,督促运营方定期对地磅、垃圾吊、流量计、压力表等设备进行校验并审核计量系统的巡检/校验报告,督促运营方事先报告这类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及重新标定等内容。 (3)运行监管。对运营方生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含生产指标、经济技术指标、耗材使用指标、废物处理指标、设备运行指标等),并采用数据指标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方式进行垃圾处理能力、渗沥液处理能力、剩余库容、耗材物料平衡、水平衡、检修必要性等分析,每月进行总结,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为政府管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及建设性意见。针对企业生产工艺特点,按照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对全厂的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全方面的巡检,发现设备缺陷及运营管理问题及时与运营方沟通,督促进行整改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现场作业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入场秩序、跑冒滴漏、进场垃圾种类、垃圾卸料储料管理、灭蝇除臭、设备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发电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热力系统、预处理系统、三相分离系统、厌氧发酵系统、好氧生化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等)、设备检定及维护情况等。核查运营方履行《特许经营权协议》情况,并写入每月驻厂监管报告。 (4)环保监管。核查运营方投加的环保物料质量,结合进货单等对耗材使用统计量进行审核,计算吨垃圾耗材使用量等;监督运营方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比对,结合国家规范要求对校正记录进行核查,同时要求运营方建立故障处理报告制度,审核异常报告;监督运营单位办理运营信息公开事宜,并比对、核实运营单位信息公开数据合理性与正确性;监督第三方环境监测单位采样人员及采样流程规范性,并审核第三方环境监测报告及监测项目费用清单。监督运营方设施设备环保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焚烧炉及其附属设备工况、垃圾仓负压、渗滤液处理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厌氧发酵系统、好氧生化处理系统、炉渣、除臭系统、飞灰运输处置填埋系统、三相分离系统等)。
需满足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环境、电力相关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垃圾处理设施监管经验,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医废处置、餐厨垃圾处置、渗沥液处置、填埋等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咨询或监管工作5年(含)以上,负责掌握总体工作、统筹组织及对外协调等各项工作。 各厂技术监督负责人:具有环境、电力相关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医废处置、餐厨垃圾处置、渗沥液处置、填埋、电厂等设施的从业经验,熟悉项目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运行规范等。各厂技术监督负责人需驻场进行办公,为现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现场驻厂人员:具有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经验,负责巡视现场作业,审核运营基础文件,数据统计、分析及预警,监督整改情况,追踪监管意见,编写纪录等工作。
779.* 2023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服务中心

2023年05月3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