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部队营房及福京广场改造工程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部队营房及福京广场改造工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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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部队营房及福京广场改造工程 | 对部队营房建筑立面整改工程,包括饰面、窗户、卷帘门更新以及屋顶翻修;福京广场停车场整体改造,包括绿化、铺装,改造为生态停车场,人车分流;福京广场 (略) 家具及亮化工程。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90天。 | * | 2023年07月 | |
2 | 大泥公路沿线步道绿化改造工程 | 对大泥公路至芦云路段道路栏杆整改;大泥公路至口袋公园人行道路地面整修;大泥公路潮和路街角绿地绿化整改;大泥公路港辉路端头绿化软景布置。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90天。 | * | 2023年07月 | |
3 | 老芦公路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 对老芦公路(江山路-芦潮路段)绿化整改;老芦公路渔港路道路清理和绿化修复项目;老芦公路全线人行道路地面及路缘石改造;城市家具及亮化工程。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90天。 | * | 2023年07月 | |
4 | 绿荫路沿线外立面及绿化提升工程 | 对芦潮路潮和路端头绿化改造;绿荫路沿线立面改造;绿荫路沿线绿化修复。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60天。 | * | 2023年07月 | |
5 | 同顺大道江山路节点打造工程 | 对同顺大道江山路西北、东南角门户节点打造,西南街角及中央隔离带端头绿化整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90天。 | * | 2023年07月 | |
6 | 为老服务中心停车场改造工程 | 对停车场入口广场人行道破损进行整治,提升铺装,划分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休息空间; (略) 内部场地改造为生态停车场,值班室改造。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90天。 | * | 2023年07月 | |
7 | 2023年南汇新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建) | 项目位于南汇新城镇万亩良田区域东南片,占地总面积为3884.0亩。实施范围东至经一河(东引河),西至经三河(中引河),北至黄华港,南至纬十四河。拟委托一家专业的代建单位对项目立项,招投标至竣工验收,对工程开工至竣工负责项目全面推进项目实施,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办理相关前期工作,协调各参建单位,做好进度管理等工作,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时间(期限):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 30%;项目施工完成总工程量 50%,向代建方支付合同价的20%;项目竣工验收后,向代建方支付代建管理费总额的20%(累计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 80%);项目审计完成后,向代建方按照最终审计金额结清余款。 | * | 2023年07月 | |
8 | 2023年南汇新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项目位于南汇新城镇万亩良田区域东南片,占地总面积为3884.0亩,范围东至经一河(东引河),西至经三河(中引河),北至黄华港,南至纬十四河。拟委托一家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法规,遵循任务书要求,功能合理,满足需求,安全可靠;计算精确,标准且当,构造措施合理、便于选型、采购、施工、维修和管理;符合设计深度,正确表达设计意图。时间(期限):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支付方式:跟随工程施工进度支付相应合同金额,项目竣工验收后,累计支付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剩余金额。 | * | 2023年07月 | |
9 | 芦潮港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为解决芦潮港派出所现有业务办公辅助用房面积不足、功能不完善,缺少与新城同步发展潜力的问题,按照《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设置综合指挥室一间,包含大屏和坐席管理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专业信息化系统,通过硬件集成实施服务,完成指挥室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服务期暂定为2023年7月至9月,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后续服务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5%,验收通过后支付尾款。 | * | 2023年07月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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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部队营房及福京广场改造工程 | 对部队营房建筑立面整改工程,包括饰面、窗户、卷帘门更新以及屋顶翻修;福京广场停车场整体改造,包括绿化、铺装,改造为生态停车场,人车分流;福京广场 (略) 家具及亮化工程。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90天。 | * | 2023年07月 | |
2 | 大泥公路沿线步道绿化改造工程 | 对大泥公路至芦云路段道路栏杆整改;大泥公路至口袋公园人行道路地面整修;大泥公路潮和路街角绿地绿化整改;大泥公路港辉路端头绿化软景布置。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90天。 | * | 2023年07月 | |
3 | 老芦公路道路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 对老芦公路(江山路-芦潮路段)绿化整改;老芦公路渔港路道路清理和绿化修复项目;老芦公路全线人行道路地面及路缘石改造;城市家具及亮化工程。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90天。 | * | 2023年07月 | |
4 | 绿荫路沿线外立面及绿化提升工程 | 对芦潮路潮和路端头绿化改造;绿荫路沿线立面改造;绿荫路沿线绿化修复。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60天。 | * | 2023年07月 | |
5 | 同顺大道江山路节点打造工程 | 对同顺大道江山路西北、东南角门户节点打造,西南街角及中央隔离带端头绿化整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90天。 | * | 2023年07月 | |
6 | 为老服务中心停车场改造工程 | 对停车场入口广场人行道破损进行整治,提升铺装,划分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休息空间; (略) 内部场地改造为生态停车场,值班室改造。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合同款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计划工期为90天。 | * | 2023年07月 | |
7 | 2023年南汇新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建) | 项目位于南汇新城镇万亩良田区域东南片,占地总面积为3884.0亩。实施范围东至经一河(东引河),西至经三河(中引河),北至黄华港,南至纬十四河。拟委托一家专业的代建单位对项目立项,招投标至竣工验收,对工程开工至竣工负责项目全面推进项目实施,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办理相关前期工作,协调各参建单位,做好进度管理等工作,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时间(期限):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 30%;项目施工完成总工程量 50%,向代建方支付合同价的20%;项目竣工验收后,向代建方支付代建管理费总额的20%(累计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 80%);项目审计完成后,向代建方按照最终审计金额结清余款。 | * | 2023年07月 | |
8 | 2023年南汇新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项目位于南汇新城镇万亩良田区域东南片,占地总面积为3884.0亩,范围东至经一河(东引河),西至经三河(中引河),北至黄华港,南至纬十四河。拟委托一家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法规,遵循任务书要求,功能合理,满足需求,安全可靠;计算精确,标准且当,构造措施合理、便于选型、采购、施工、维修和管理;符合设计深度,正确表达设计意图。时间(期限):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支付方式:跟随工程施工进度支付相应合同金额,项目竣工验收后,累计支付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80%,审计结束后支付剩余金额。 | * | 2023年07月 | |
9 | 芦潮港派出所综合指挥室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为解决芦潮港派出所现有业务办公辅助用房面积不足、功能不完善,缺少与新城同步发展潜力的问题,按照《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设置综合指挥室一间,包含大屏和坐席管理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专业信息化系统,通过硬件集成实施服务,完成指挥室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服务期暂定为2023年7月至9月,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后续服务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5%,验收通过后支付尾款。 | * | 2023年0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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