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紫阳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紫阳县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07月政府采购意向-紫阳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6月至2023年0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紫阳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紫阳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紫阳县级各单位和县级大型调研、接待、检查、招商及其他公务活动的公务用车需求。;需满足的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略) 成立之日起计算)。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入围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服务要求: 1、车辆要求:提供服务的企业需具备一定数量且车型齐全的车辆,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车型包括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等,并确保车况良好,车龄为2年以内的无事故车辆,且必须是该企业的自有车辆;所有参与保障的车辆需定期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由专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2、驾驶员要求:所持证照必须与驾驶车辆相符,满足年龄25-48周岁之间,驾龄5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记录。 | 350.00 | 2023年07月 | 3、服务保障: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无重大交通事故,避免一般事故,杜绝客伤事故。 2、提供方便、及时和舒适的人性化服务。 3、能够按我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相应车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配备符合承租方要求的车辆及驾驶人员。 4、提供租赁的车辆车容车貌保持整洁,车内空调等设施正常,性能良好,使用正常。 5、驾驶员工作态度良好,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乘车人员的管理,能按乘车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因采购人业务性质原因,车辆及人员需要驻外并于项目人员一起食宿,食宿费由承租方承担。 联系人:聂蕊 电话:0915-*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紫阳县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06月0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6月至2023年0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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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紫阳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紫阳县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紫阳县级各单位和县级大型调研、接待、检查、招商及其他公务活动的公务用车需求。;需满足的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略) 成立之日起计算)。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近期网页截图或现场查询。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入围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服务要求: 1、车辆要求:提供服务的企业需具备一定数量且车型齐全的车辆,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商业险,车型包括轿车、越野车和商务车等,并确保车况良好,车龄为2年以内的无事故车辆,且必须是该企业的自有车辆;所有参与保障的车辆需定期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由专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2、驾驶员要求:所持证照必须与驾驶车辆相符,满足年龄25-48周岁之间,驾龄5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记录。 | 350.00 | 2023年07月 | 3、服务保障: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无重大交通事故,避免一般事故,杜绝客伤事故。 2、提供方便、及时和舒适的人性化服务。 3、能够按我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相应车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配备符合承租方要求的车辆及驾驶人员。 4、提供租赁的车辆车容车貌保持整洁,车内空调等设施正常,性能良好,使用正常。 5、驾驶员工作态度良好,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乘车人员的管理,能按乘车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因采购人业务性质原因,车辆及人员需要驻外并于项目人员一起食宿,食宿费由承租方承担。 联系人:聂蕊 电话:0915-*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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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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