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6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烟台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6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略)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6(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烟财采〔2021〕6号)规定, (略)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 6(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略) 门诊慢特病综合服务 |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门诊慢特病综合服务;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为不 (略)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门诊慢特病管理水平,调整统筹基金支出结构,降低慢特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社会保险法》 、《 (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在医保门诊慢特病准入认定、费用审核、医保支付、数据分析、健康管理等环节,通过信息技术+专业运营服务的模式,在政府医保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对烟台慢病管理提供高质量服务。 3.采购标的数量(服务内容):①成立慢病管理服务中心;②优化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③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的“即时办结病种” 进行复核;④建立门诊慢特病动态管理机制;⑤开展门慢数据专项治理和精准控费;⑥数据分析服务;⑦互联网+医保服务;⑧健康管理服务; 4.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医疗保障部有关信息标准规范,系统的指标体系、数据接口、业务规范、数据项、信息分类编码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或规范,并符合医保有关通则和指标体系。中标人需要与原系统供应商做好对接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328万元 | 7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6月9日
(略)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6(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烟财采〔2021〕6号)规定, (略)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2023年 6(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略) 门诊慢特病综合服务 |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门诊慢特病综合服务;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为不 (略)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门诊慢特病管理水平,调整统筹基金支出结构,降低慢特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社会保险法》 、《 (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在医保门诊慢特病准入认定、费用审核、医保支付、数据分析、健康管理等环节,通过信息技术+专业运营服务的模式,在政府医保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对烟台慢病管理提供高质量服务。 3.采购标的数量(服务内容):①成立慢病管理服务中心;②优化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③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的“即时办结病种” 进行复核;④建立门诊慢特病动态管理机制;⑤开展门慢数据专项治理和精准控费;⑥数据分析服务;⑦互联网+医保服务;⑧健康管理服务; 4.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医疗保障部有关信息标准规范,系统的指标体系、数据接口、业务规范、数据项、信息分类编码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或规范,并符合医保有关通则和指标体系。中标人需要与原系统供应商做好对接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328万元 | 7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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