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桂07破3号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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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桂07破3号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

(2022)华汇新材破管字第36号

(略) (略) (下称“ (略) ”)于2022年9月1日裁定受理广 (略) (下称“华汇公司”)破产,并于2022年10月21日指定广西行 (略) 担任广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略) 投资的年产3万吨(金属吨)镍金属冶炼及50万吨镍合金综合深加工项目,维护债权人、华汇公司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汇公司基本情况

华汇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9日,登记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住 (略) 钦南区进口资源加工及新材料产业园,法定代表人王应虎,注册资本29652万元人民币,股东陕西 (略) 持股40%、陕西 (略) 持股30.0013%、边牧县中融风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5.9962%、嘉兴润泓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024%。

经营范围:冶金新材料项目投资经营(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冶金产品及其副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华汇公司财产情况

(一) (略) 财产范围

(略) 重整 (略) 名下的土地(3宗,面积约337亩)、建(构)筑物(79项)、车辆(1辆)、机器设备(206项),具体实物以厂区现存实物为准。

华汇公司的应收款项、对外投资等其他财 (略) 重整的财产范围。

(二)项目现状

华汇公司自2013年开工建设,因资金周转问题2018年基本停止建设,目前建成的规模约为原设计标准75%左右,具体情况需意向投资人现场调查。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者须知

1、本招募公告仅作为邀请意向投资人进行谈判磋商的基础,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 (略) 的资产状况仅供参考。有关尽职调查、投资模式选择、投资意见、投资风险等事项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意向重整投资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合法的投资模式。

3、本次招募接受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报名并参与遴选,以联合体名义报名的需提交确认投资主体的证明材料以及联合报名协议。

4、经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分别与其就投资模式、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拟订、报价、债权清偿等事项进行谈判磋商, (略) 后确定投资人。最终确定的投资方案将列入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并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本招募行为。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略) 重整后恢复生产的目标,意向重整投资人需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重整投资人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意向重整投 (略) 现有资产价值基本匹配的投资实力。

3、确实能出具2亿元人民币以上投资能力的资金证明的,投资人可以放宽为无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然人。

四、投资人报名及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7月10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 (略) 鲁班路95号南宁禾田信息港4号楼14层1406号房,联系人:陈杰,电话*。

2、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报名者出具其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函。

(3)报名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者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等)。

上述报名材料请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

(二)尽职调查

1、意向投资人可以随时自行尽职调查。

2、需要管理人提供尽职调查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先报名成功后签署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佰万元。

3、公告已经披露的事实,不再重复提供信息、资料。

(三)投资方案的提交

1、提交投资方案的时间: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须在2023年7月1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三份)。逾期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2、投资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金额和付款期限;

(2)职工安置方案;

(3)经营方案;

(4)有利于重整的其他方案。

(四)投资人的遴选

1、管理人 (略) 的指导监督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遴选工作。在遴选过程中,各意向投资人均公开其投资方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经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投资人。

2、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需在收到管理人的确定投资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并向管理人支付500万元投资保证金。无论任何理由拒绝签署投资协议或未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即丧失投资人资格。管理人有权重新遴选投资人。

投资协议签署后,投资人可以进一 (略) 或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优化投资方案,但其报价中的投资金额、付款期限不得劣于投资方案,也不得放弃投资。否则,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作为履约违约金收归为破产财产,不予退还,且视为该投资人自动放弃投资人资格。

(五)其他

1、报名成功并缴纳保密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没有提交投资方案的,如没有违反保密义务及其他违法情形的,管理人将在遴选投资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密保证金。

2、如果重 (略) 债权人会议表决不通过, (略) 不批准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给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

广 (略) 管理人

2023年6月10日


(2022)华汇新材破管字第36号

(略) (略) (下称“ (略) ”)于2022年9月1日裁定受理广 (略) (下称“华汇公司”)破产,并于2022年10月21日指定广西行 (略) 担任广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略) 投资的年产3万吨(金属吨)镍金属冶炼及50万吨镍合金综合深加工项目,维护债权人、华汇公司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汇公司基本情况

华汇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9日,登记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住 (略) 钦南区进口资源加工及新材料产业园,法定代表人王应虎,注册资本29652万元人民币,股东陕西 (略) 持股40%、陕西 (略) 持股30.0013%、边牧县中融风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15.9962%、嘉兴润泓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024%。

经营范围:冶金新材料项目投资经营(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冶金产品及其副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华汇公司财产情况

(一) (略) 财产范围

(略) 重整 (略) 名下的土地(3宗,面积约337亩)、建(构)筑物(79项)、车辆(1辆)、机器设备(206项),具体实物以厂区现存实物为准。

华汇公司的应收款项、对外投资等其他财 (略) 重整的财产范围。

(二)项目现状

华汇公司自2013年开工建设,因资金周转问题2018年基本停止建设,目前建成的规模约为原设计标准75%左右,具体情况需意向投资人现场调查。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者须知

1、本招募公告仅作为邀请意向投资人进行谈判磋商的基础,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 (略) 的资产状况仅供参考。有关尽职调查、投资模式选择、投资意见、投资风险等事项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责。意向重整投资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合法的投资模式。

3、本次招募接受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报名并参与遴选,以联合体名义报名的需提交确认投资主体的证明材料以及联合报名协议。

4、经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分别与其就投资模式、投资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拟订、报价、债权清偿等事项进行谈判磋商, (略) 后确定投资人。最终确定的投资方案将列入重整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并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本招募行为。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略) 重整后恢复生产的目标,意向重整投资人需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重整投资人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意向重整投 (略) 现有资产价值基本匹配的投资实力。

3、确实能出具2亿元人民币以上投资能力的资金证明的,投资人可以放宽为无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然人。

四、投资人报名及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7月10日17: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 (略) 鲁班路95号南宁禾田信息港4号楼14层1406号房,联系人:陈杰,电话*。

2、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报名者出具其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函。

(3)报名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报名者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等)。

上述报名材料请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

(二)尽职调查

1、意向投资人可以随时自行尽职调查。

2、需要管理人提供尽职调查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先报名成功后签署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缴纳保密保证金*佰万元。

3、公告已经披露的事实,不再重复提供信息、资料。

(三)投资方案的提交

1、提交投资方案的时间: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须在2023年7月1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三份)。逾期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资格。

2、投资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金额和付款期限;

(2)职工安置方案;

(3)经营方案;

(4)有利于重整的其他方案。

(四)投资人的遴选

1、管理人 (略) 的指导监督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遴选工作。在遴选过程中,各意向投资人均公开其投资方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经评审小组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投资人。

2、签署协议

投资人确定后,需在收到管理人的确定投资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并向管理人支付500万元投资保证金。无论任何理由拒绝签署投资协议或未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即丧失投资人资格。管理人有权重新遴选投资人。

投资协议签署后,投资人可以进一 (略) 或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优化投资方案,但其报价中的投资金额、付款期限不得劣于投资方案,也不得放弃投资。否则,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作为履约违约金收归为破产财产,不予退还,且视为该投资人自动放弃投资人资格。

(五)其他

1、报名成功并缴纳保密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没有提交投资方案的,如没有违反保密义务及其他违法情形的,管理人将在遴选投资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密保证金。

2、如果重 (略) 债权人会议表决不通过, (略) 不批准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给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

广 (略) 管理人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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