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2023年6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国家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及图斑解译复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吉林省水利厅2023年6月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国家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及图斑解译复核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水利厅2023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国家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及图斑解译复核以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为重点,根据《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林草局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水保〔2018〕192号)要求和《 (略)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吉政办函〔2019〕39号)有关规定,开展以下相关工作: 1.迎接水利部、财政部等七部门组织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对规划要求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治理措施图斑,组织开展卫星遥感图像解译及现场复核,完成2023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自评工作。 2. (略) 财政厅等六个部门联合 (略) 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考核,按照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文件规定,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被抽查县(市、区)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情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情况以及治理措施图斑等开展解译复核工作。 3.利用水利部“区域遥感监管APP”,按时完成水利部督办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现场复核任务。 4.按规 (略) 级生产建设项目(活动)扰动图斑遥感影像解译并及时下发疑似扰动图斑, (略) 县利用“区域遥感监管APP”进行现场核查认定。 5.按照水土保持规划组织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重点,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情况以及治理措施图斑等开展解译复核工作。 6.组织“区域遥感监管APP”操作使用培训、技术指导、辅导答疑、远程服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2023年07月
2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核查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包括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核查。 1.组织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现场检查随机确定检查对象,每年现场检查的比例不低于本级审批方案新建项目的10%。对有举报线索、不及时整改、不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和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的项目应当开展现场检查。 2.组织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核查。根据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按照水利部2020年度水土保持履职督查整改意见(办水保函〔2020〕997号),要求增加核查数量及比例。*2023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水利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水利厅2023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国家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及图斑解译复核以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为重点,根据《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林草局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水保〔2018〕192号)要求和《 (略) 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吉政办函〔2019〕39号)有关规定,开展以下相关工作: 1.迎接水利部、财政部等七部门组织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对规划要求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治理措施图斑,组织开展卫星遥感图像解译及现场复核,完成2023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自评工作。 2. (略) 财政厅等六个部门联合 (略) 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考核,按照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文件规定,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被抽查县(市、区)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情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情况以及治理措施图斑等开展解译复核工作。 3.利用水利部“区域遥感监管APP”,按时完成水利部督办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现场复核任务。 4.按规 (略) 级生产建设项目(活动)扰动图斑遥感影像解译并及时下发疑似扰动图斑, (略) 县利用“区域遥感监管APP”进行现场核查认定。 5.按照水土保持规划组织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重点,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情况以及治理措施图斑等开展解译复核工作。 6.组织“区域遥感监管APP”操作使用培训、技术指导、辅导答疑、远程服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2023年07月
2 (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核查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包括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核查。 1.组织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现场检查随机确定检查对象,每年现场检查的比例不低于本级审批方案新建项目的10%。对有举报线索、不及时整改、不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和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的项目应当开展现场检查。 2.组织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核查。根据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以及根据跟踪检查和验收报备材料核查的情况发现可能存在较严重水土问题的,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核查。按照水利部2020年度水土保持履职督查整改意见(办水保函〔2020〕997号),要求增加核查数量及比例。*2023年07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水利厅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