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管理中心2023年6月政府采购意向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管理中心2023年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管理中心2023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1 |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维护经费 | 一、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等文件精神,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本项目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上进行维护,要求做到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无纸化办理、打通与银行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健康即时交互、实现监管账号所有数据变更功能、实现政府专户流程功能、实现更加便捷的材料管理功能和审核流程管理功能,提供友好安全的数据交互方式给第三方需求系统。 二、采购方式 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确定唯一投标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系统维护项目。 三、服务目标 通过系统维护,在对预售资金监管各项业务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标新的监管要求,对采购人现有信息系统进行优化,补充完善现有的数据结构,满足各项业务的数据需求;利用现有系统资源进行统筹设计,归类整合现有菜单各项功能,在保证满足各项业务需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范的设计操作界面,提高系统的高可用性;与各监管银行沟通对接,完善数据接口功能,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对新增的重点项目、借款项目业务进行调研,增加相应的功能管理模块,实现各项业务能够正常、高效开展的需要,强化预售资金的管理。 四、功能需求 为保证本次维护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各项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五、服务要求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略) 场秩序,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南住建规〔2019〕8号)等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需要实现专用账户管理,审核流程无纸化等功能维护。 | 60.0000 | 2023年06月 | 招投标项目,但是不属于发改委16号文 | 详见附件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3年06月19日
附件信息: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管理中心2023年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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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维护经费 | 一、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等文件精神,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本项目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上进行维护,要求做到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无纸化办理、打通与银行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健康即时交互、实现监管账号所有数据变更功能、实现政府专户流程功能、实现更加便捷的材料管理功能和审核流程管理功能,提供友好安全的数据交互方式给第三方需求系统。 二、采购方式 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确定唯一投标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系统维护项目。 三、服务目标 通过系统维护,在对预售资金监管各项业务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标新的监管要求,对采购人现有信息系统进行优化,补充完善现有的数据结构,满足各项业务的数据需求;利用现有系统资源进行统筹设计,归类整合现有菜单各项功能,在保证满足各项业务需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范的设计操作界面,提高系统的高可用性;与各监管银行沟通对接,完善数据接口功能,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对新增的重点项目、借款项目业务进行调研,增加相应的功能管理模块,实现各项业务能够正常、高效开展的需要,强化预售资金的管理。 四、功能需求 为保证本次维护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各项业务能够正常开展。 五、服务要求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略) 场秩序,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南住建规〔2019〕8号)等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需要实现专用账户管理,审核流程无纸化等功能维护。 | 60.0000 | 2023年06月 | 招投标项目,但是不属于发改委16号文 | 详见附件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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