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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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

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宁河区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3]4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宁浩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瑞兴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项目位于现状东大营站址位置,规划沿河路和城南路交口西侧,蓟运河南岸。项目占地面积2997.7平方米,计划新建10.5立方米/秒雨水泵站一座,新建 0.2立方米/秒污水泵站一座,配套附属用房一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该泵站收水范围为北起津榆公路、西起规划沿河路、东南至津榆支线的雨水,汇水面积约为124ha。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监理招标:

监理标段名称: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监理。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现状东大营站址位置,规划沿河路和城南路交口西侧,蓟运河南岸。项目占地面积2997.7平方米,计划新建10.5立方米/秒雨水泵站一座,新建 0.2立方米/秒污水泵站一座,配套附属用房一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该泵站收水范围为北起津榆公路、西起规划沿河路、东南至津榆支线的雨水,汇水面积约为124ha;堤防等级为3级。 监理范围:勘察阶段、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勘察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2023.8.1--2028.09.30

勘察阶段服务期:2023.8.1-2023.8.15

施工阶段服务期:2023.10.1-2026.09.30

保修阶段服务期:2026.10.1-2028.09.30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瑞兴源 (略)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宁河支行

银行帐号:*01240

注: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受委托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9:30,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宁浩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道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联 系 人:刘峰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瑞兴源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20 号

邮箱:*@*q.com

联 系 人:吕冰

电 话:022-*

日 期:2023年06月20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宁浩 (略)

受理负责人:郭百文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人:郑颖颖

电话:022-*

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宁河区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3]4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宁浩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瑞兴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项目位于现状东大营站址位置,规划沿河路和城南路交口西侧,蓟运河南岸。项目占地面积2997.7平方米,计划新建10.5立方米/秒雨水泵站一座,新建 0.2立方米/秒污水泵站一座,配套附属用房一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该泵站收水范围为北起津榆公路、西起规划沿河路、东南至津榆支线的雨水,汇水面积约为124ha。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监理招标:

监理标段名称: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东大营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监理。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现状东大营站址位置,规划沿河路和城南路交口西侧,蓟运河南岸。项目占地面积2997.7平方米,计划新建10.5立方米/秒雨水泵站一座,新建 0.2立方米/秒污水泵站一座,配套附属用房一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该泵站收水范围为北起津榆公路、西起规划沿河路、东南至津榆支线的雨水,汇水面积约为124ha;堤防等级为3级。 监理范围:勘察阶段、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勘察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2023.8.1--2028.09.30

勘察阶段服务期:2023.8.1-2023.8.15

施工阶段服务期:2023.10.1-2026.09.30

保修阶段服务期:2026.10.1-2028.09.30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计划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8日,每日9时00分~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瑞兴源 (略)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宁河支行

银行帐号:*01240

注: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受委托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9:30,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宁浩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道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联 系 人:刘峰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瑞兴源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20 号

邮箱:*@*q.com

联 系 人:吕冰

电 话:022-*

日 期:2023年06月20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宁浩 (略)

受理负责人:郭百文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人:郑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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