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系统跨网传输改造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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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系统跨网传输改造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某系统跨网传输改造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某系统跨网传输改造采购项目,拟于2023年9月下旬开展竞争性谈判工作,现将采购意向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通过对某既有系统进行跨网传输改造,使系统在原本隔离的两个网络之间进行数据的双单向传输,同时对用户所有的操作透明,不影响该系统原有各项功能。

二、项目预算

预算170.00万元,最高限价拟由第三方机构测算。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具备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含)以上资质。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采购初步需求文档领取时间与地点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于公示期截止日2023年7月6日(含)前先与我单位电话沟通报名,逾期不接受。公示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将统一电话通知意向供应商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文档的时间与地点(哈尔滨某单位),届时供应商应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到我单位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文档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五、材料提交方式

(一)提交方式:线上提交,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提交采购意向与意见建议。

(二)提交时间:2023年7月13日前,逾期不接受。(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公示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7月6日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方式:0451-*

八、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如未在提交时间之前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我单位将不对供应商的电话报名信息做记录,由此产生的后果,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3年6月21日


,哈尔滨,0451-

某系统跨网传输改造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某系统跨网传输改造采购项目,拟于2023年9月下旬开展竞争性谈判工作,现将采购意向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通过对某既有系统进行跨网传输改造,使系统在原本隔离的两个网络之间进行数据的双单向传输,同时对用户所有的操作透明,不影响该系统原有各项功能。

二、项目预算

预算170.00万元,最高限价拟由第三方机构测算。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具备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含)以上资质。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采购初步需求文档领取时间与地点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的供应商请于公示期截止日2023年7月6日(含)前先与我单位电话沟通报名,逾期不接受。公示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将统一电话通知意向供应商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文档的时间与地点(哈尔滨某单位),届时供应商应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到我单位领取采购初步需求文档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五、材料提交方式

(一)提交方式:线上提交,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提交采购意向与意见建议。

(二)提交时间:2023年7月13日前,逾期不接受。(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公示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7月6日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方式:0451-*

八、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如未在提交时间之前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我单位将不对供应商的电话报名信息做记录,由此产生的后果,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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