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天津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 (略) 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 (略) 港航管理局审批以津港航许可【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港工业区西港池西北部。(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概况:已建660米化工泊位,本工程将码头由原2万吨级提升到5万吨级可以停靠50000DWT(油船)+50000DWT(油船)两艘5万吨级船舶,增加23条工艺管线以及相应设施。
2.3 计划工期:共计9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5日。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对天津 (略) 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5 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质量验收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以及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水深维护配套项目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及人员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设置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
(3)其他人员要求:1、设置副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2、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港口与航道专业或石油化工相关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3、项目安全经理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本单位出具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同时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4、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经理不得兼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略) 405室购买招标文件,并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7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略) 政务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网上报名。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盛路200号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阎睿 联系人:赵健、田赛超、华鑫
电话: 022-* 电话:022-*
传真: / 传真:022-*
电子邮箱:*@*yplc.com 电子邮箱:*@*63.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森淼支行
账号: / 账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 (略) 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 (略) 港航管理局审批以津港航许可【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港工业区西港池西北部。(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概况:已建660米化工泊位,本工程将码头由原2万吨级提升到5万吨级可以停靠50000DWT(油船)+50000DWT(油船)两艘5万吨级船舶,增加23条工艺管线以及相应设施。
2.3 计划工期:共计9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5日。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对天津 (略) 天津港大港港区10-12号化工码头(泊位)等级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5 要求质量标准:满足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质量验收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以及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水深维护配套项目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及人员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设置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
(3)其他人员要求:1、设置副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港口与航道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2、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港口与航道专业或石油化工相关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3、项目安全经理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本单位出具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同时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4、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经理不得兼任)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略) 405室购买招标文件,并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无息退还押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7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略) 政务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须完成网上报名。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盛路200号 地址: (略) 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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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阎睿 联系人:赵健、田赛超、华鑫
电话: 022-*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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