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林芝市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 编 号:林财采-N-[2021]051号
项 目 名 称: (略)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车辆采购项目
预 算 金 额:613.24万元
最 高 限 价:613.24万元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采 购 需 求:车辆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8《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9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10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9 日至2021年8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方式:持资料现场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开标室4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下列材料:
1.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并携带原件到报名处查验。
2.报名时携带光盘一张,拷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公安局
联 系 人:姜豪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财政局
联系方式:0894-*
(略)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 编 号:林财采-N-[2021]051号
项 目 名 称: (略)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车辆采购项目
预 算 金 额:613.24万元
最 高 限 价:613.24万元
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
采 购 需 求:车辆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8《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9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财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2.10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2.1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9 日至2021年8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方式:持资料现场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4开标室4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下列材料:
1.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并携带原件到报名处查验。
2.报名时携带光盘一张,拷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公安局
联 系 人:姜豪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财政局
联系方式: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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