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林业局2023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博白县林业局2023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博白县林业局2023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1 | 广西宴石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区分调整及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 一、项目工作 (一)工作内容 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广西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规划(第一批)》(2018 年)的规划范围、核心景区界线为依据,根据《指导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自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要求,进行风景名胜区范围及分区的调整论证,以调整后的范围及分区作为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及核心景区界线。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宴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其主要任务为:满足有效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全面发挥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等需要;主要内容包括:对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和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合理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发展、功能分区和布局结构,完成保护培育规划、游赏规划、设施规划、居民社会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等专项规划内容,明确建设分期和近期投资估算等。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4)《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 年修订); (5)《自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6)《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7)《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 2.技术标准 (1)《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50298-2018)及相关 条文说明;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 行)》(2020 年); (3)《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等。 3.相关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2)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3)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规划(第一批)的批复》; (6)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乡村旅游高 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 三、调查成果 1、《宴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宴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 3、《宴石山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与分区论证专题报告》; 4、附图; 5、基础资料汇编。 四、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提交成果(自治区林业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服务至该总体规划获得批复。 五、服务要求 1、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的供应商; 2、承担过林业调查项目的单位优先。 | 50.0000 | 2023年08月 | 已落实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3年06月29日
附件信息:
0.1 KB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博白县林业局2023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1 | 广西宴石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区分调整及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 一、项目工作 (一)工作内容 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广西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规划(第一批)》(2018 年)的规划范围、核心景区界线为依据,根据《指导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自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要求,进行风景名胜区范围及分区的调整论证,以调整后的范围及分区作为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及核心景区界线。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编制《宴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其主要任务为:满足有效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全面发挥风景名胜区的功能和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等需要;主要内容包括:对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和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合理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发展、功能分区和布局结构,完成保护培育规划、游赏规划、设施规划、居民社会调控与经济发展引导规划、土地利用协调规划等专项规划内容,明确建设分期和近期投资估算等。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4)《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 年修订); (5)《自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6)《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7)《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 2.技术标准 (1)《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50298-2018)及相关 条文说明; (2)《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 行)》(2020 年); (3)《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等。 3.相关文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2)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3)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规划(第一批)的批复》; (6)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乡村旅游高 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 三、调查成果 1、《宴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宴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 3、《宴石山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与分区论证专题报告》; 4、附图; 5、基础资料汇编。 四、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提交成果(自治区林业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服务至该总体规划获得批复。 五、服务要求 1、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的供应商; 2、承担过林业调查项目的单位优先。 | 50.0000 | 2023年08月 | 已落实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3年06月29日
附件信息:
0.1 KB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