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湘阴营区房屋大修施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湘阴营区房屋大修施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湘阴营区)房屋大修施工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某部(湘阴营区)房屋大修施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质量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非外资或外资参股企业。(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与军队合作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投标人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本在单位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6)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7)近3年(2020-2022年) 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无亏损。
(8) 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
3.2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三、建议反馈方式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的参考,不作为报名登记的依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供应商通过下载附件采购意向需求建议函,填写意见建议(命名为意见建议书+供应商名称),加盖本单位公章,*@*q.com,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
公告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8-*(转*)
某部(湘阴营区)房屋大修施工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某部(湘阴营区)房屋大修施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质量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非外资或外资参股企业。(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与军队合作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投标人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标后至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本在单位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6)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7)近3年(2020-2022年) 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无亏损。
(8) 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
3.2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三、建议反馈方式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的参考,不作为报名登记的依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供应商通过下载附件采购意向需求建议函,填写意见建议(命名为意见建议书+供应商名称),加盖本单位公章,*@*q.com,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
公告时间: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5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8-*(转*)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