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计划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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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计划备号

[竞争性磋商]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7-03

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3]-01276号

项目编号:0773-2341GNJLFWCS1871

项目名称: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6万元

简要服务需求: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15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书编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自2023年07月03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7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3.2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3.3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5凡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略) 人民大街999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采购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7.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万元

7.3公示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水利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72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井淼

联系电话:0431-*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林叶、王洋0431-*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洋

电话:0431-*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竞争性磋商]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7-03

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3]-01276号

项目编号:0773-2341GNJLFWCS1871

项目名称: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6万元

简要服务需求: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及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15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书编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自2023年07月03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7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3.2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3.3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5凡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略) 人民大街999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采购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7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7.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万元

7.3公示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水利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72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井淼

联系电话:0431-*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林叶、王洋0431-*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洋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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