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双保险服务招标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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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双保险服务招标预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医疗保障局2023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备注
1 (略) 城镇职工医疗双保险服务项目一、项目目标: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引入商业保险做补充,对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二次报销,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项目背景: (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平均为75%,在当前医疗新技术不断发展的时期,自费及自付诊疗占比越来越大,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略) 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河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继续开展职工医疗双保险工作 三、采购需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及享受医疗待遇的职工及一次性计提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员。( (略) 参保职工人数投保,总数在35万人上下浮动,具体以实际参保人数结算),费用为不高于90元/人;实际结算总价=投标单价×实际城镇职工参保人数。 成本构成: (一)综合管理成本: (略) 承担的包含信息系统初次改造费用、增加城镇职工医疗双保险结算模块费用及年度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等纳入综合管理成本核算的成本总和;综合管理成本不高于中标的职工医疗双保险总价的4%。 (二)盈利率:不高于中标的职工医疗双保险总价的2%。 (三)亏损率:不高于中标的职工医疗双保险总价的2%。 项号 城镇职工参保人均筹资额(标准) 经营成本 (综合管理成本) 盈利率 亏损率 1 ≤90元 ≤4 % ≤2% ≤2% 四、保障范围: 参 (略) 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全部医疗费(包括自付费用和自费费用)超出起付线的部分纳入职工医疗双保险报销范围。 五、保障标准 (一)支付标准起付线:5000元。 (二)报销比例: 职工医疗双保险报销比例表 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 (即个人自付费用) 医保目录范围外费用 (即个人自费费用) 市内 70% 20% 市外自治区内 40% 20% 自治区外 35% 15% 支付额度: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元/人。 六、医疗巡查人员最低配备:本项目至少拟投入3名医疗巡查人员。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31002023年08月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开展有关项目采购工作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医疗保障局

2023年07月03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医疗保障局2023年7月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备注
1 (略) 城镇职工医疗双保险服务项目一、项目目标: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引入商业保险做补充,对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比例给予二次报销,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项目背景: (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平均为75%,在当前医疗新技术不断发展的时期,自费及自付诊疗占比越来越大,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略) 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河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继续开展职工医疗双保险工作 三、采购需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及享受医疗待遇的职工及一次性计提10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员。( (略) 参保职工人数投保,总数在35万人上下浮动,具体以实际参保人数结算),费用为不高于90元/人;实际结算总价=投标单价×实际城镇职工参保人数。 成本构成: (一)综合管理成本: (略) 承担的包含信息系统初次改造费用、增加城镇职工医疗双保险结算模块费用及年度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等纳入综合管理成本核算的成本总和;综合管理成本不高于中标的职工医疗双保险总价的4%。 (二)盈利率:不高于中标的职工医疗双保险总价的2%。 (三)亏损率:不高于中标的职工医疗双保险总价的2%。 项号 城镇职工参保人均筹资额(标准) 经营成本 (综合管理成本) 盈利率 亏损率 1 ≤90元 ≤4 % ≤2% ≤2% 四、保障范围: 参 (略) 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后,个人负担的全部医疗费(包括自付费用和自费费用)超出起付线的部分纳入职工医疗双保险报销范围。 五、保障标准 (一)支付标准起付线:5000元。 (二)报销比例: 职工医疗双保险报销比例表 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 (即个人自付费用) 医保目录范围外费用 (即个人自费费用) 市内 70% 20% 市外自治区内 40% 20% 自治区外 35% 15% 支付额度: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元/人。 六、医疗巡查人员最低配备:本项目至少拟投入3名医疗巡查人员。 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31002023年08月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开展有关项目采购工作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医疗保障局

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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