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厅琴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计划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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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厅琴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计划号

[竞争性磋商]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厅琴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7-04

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厅琴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厅琴房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2104号;

2、项目编号:SJLDL*JCXM1;

3、项目名称: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厅琴房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5万元;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20 (略) 财政专项资金;

8、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9、计划工期:施工开始后26天内;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

(10)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5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11日16时00分;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www.http://**.cn);

3、方式:投标人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略) 人民大街9999号)拍卖大厅;

4、开标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略) 人民大街9999号)拍卖大厅。

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3、请投标人特别注意:

(1)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投标(磋商)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供应商取得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确认“参加投标”。

(4)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北华大学

地址: (略) 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联系人:赵险峰 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 (略) 致合 (略)

办公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卫星路以南,世纪大街以西,银河家园53#,55#楼107号

联系方式:沈冠宇 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冠宇

电话:0432-*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注: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各供应商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北华大学定稿7.4.doc
[竞争性磋商]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厅琴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7-04

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厅琴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厅琴房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2104号;

2、项目编号:SJLDL*JCXM1;

3、项目名称:北华大学东校区音乐厅琴房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5万元;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20 (略) 财政专项资金;

8、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9、计划工期:施工开始后26天内;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

(10)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5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11日16时00分;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www.http://**.cn);

3、方式:投标人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略) 人民大街9999号)拍卖大厅;

4、开标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略) 人民大街9999号)拍卖大厅。

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3、请投标人特别注意:

(1)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投标(磋商)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供应商取得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确认“参加投标”。

(4)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北华大学

地址: (略) 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联系人:赵险峰 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 (略) 致合 (略)

办公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卫星路以南,世纪大街以西,银河家园53#,55#楼107号

联系方式:沈冠宇 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冠宇

电话:0432-*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注: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各供应商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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