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社会购买涉案车辆拖运、停车场服务项目基本概况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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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社会购买涉案车辆拖运、停车场服务项目基本概况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社会购买涉案车辆拖运、停车场服务项目基本概况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着便民利民服务的原则,在我县境内以县城(含凤北新城)为中心、外环路以外3公里内,向社会采购2处涉案车辆拖运、停车场服务场所,每处面积不低于20亩,每处停车费用不高于14万元/年,其中拖运两(三)轮摩托车、两(三)轮电动车、自行车免费。

二、供应商资格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停车场服务、拖车服务”项目);

3、使用土地必须是合法建设用地【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停车场为租赁的,还需提供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使用土地无债务,无法律纠纷,无违章建筑。其他工业用地、政府划拨用地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其他

1、该服务项目将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接受社会监督;

2、我局纪检部门将派员全程监督;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5、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8日

6、联系人:吴队 *

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社会购买涉案车辆拖运、停车场服务项目基本概况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着便民利民服务的原则,在我县境内以县城(含凤北新城)为中心、外环路以外3公里内,向社会采购2处涉案车辆拖运、停车场服务场所,每处面积不低于20亩,每处停车费用不高于14万元/年,其中拖运两(三)轮摩托车、两(三)轮电动车、自行车免费。

二、供应商资格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停车场服务、拖车服务”项目);

3、使用土地必须是合法建设用地【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停车场为租赁的,还需提供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使用土地无债务,无法律纠纷,无违章建筑。其他工业用地、政府划拨用地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其他

1、该服务项目将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接受社会监督;

2、我局纪检部门将派员全程监督;

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4、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5、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8日

6、联系人:吴队 *

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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