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和顺县100MW“光伏+储能”EPC总承包工程光伏场区、场区道路建筑安装施工分包采购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和顺县100MW“光伏+储能”EPC总承包工程光伏场区、场区道路建筑安装施工分包采购
1、 项目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和顺县100MW“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地点: (略) 和顺县义兴镇;建设规模: 100MW“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和顺电 (略) 。
2、 本次采购标的
光伏场区、场区道路等建筑安装施工。
3、 招标范围
光伏场区和场区道路、光伏组件的土建及安装、箱变的土建及安装、围栏采购及施工、并网、验收、调试、试验,水保、环保、安全等专项施工和验收,配合升压站240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质保消缺等。光伏场地、进场道路的青苗赔偿、拆迁赔偿,设备卸货、仓储及保管等。
4、 投标方资格审查
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单位(简称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4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招标资格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近三年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文件)。
2)投标人曾获得各类资信文件资料(复印件)(包括承建工程曾获得过的优质工程证书、曾获得优质施工企业或用户满意施工企业或工程施工放心企业称号的证明、曾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证书、拟推荐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承担过的与本招标相近规模工程项目)。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完成与本合同工程同等级规模或相近项目的业绩、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5年质量回访记录。近五年至少拥有2项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印件证明。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5)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6)投标单位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证明文件。
7)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情况。
8)本工程项目管理采用业主及总承包方认可的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项目管理系统”,并根据招标人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具体要求,负责数据录入和日常维护,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
9)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同类型、同规模工程项目经理不少于1个。需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配置情况说明,以及上述人员的资历证明文件、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关系、业绩证明文件。
10)投标人不允许将主体工程另行转包,如涉及专业分包(若有)需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分包商,且分包事宜须经过总包方、业主方书面签字认可。
11)投标人近5年内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未被安监部门处罚或认定有责任。
注: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的获取:邀请单位可自2023年7月6日9时起到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自行下载招询价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00分前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_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董敏
(7) 联系电话;*,0351-*
(8) 邮箱:m.*@*ttp://**
(9) 地址: (略) 迎泽大街255号
1、 项目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和顺县100MW“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地点: (略) 和顺县义兴镇;建设规模: 100MW“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和顺电 (略) 。
2、 本次采购标的
光伏场区、场区道路等建筑安装施工。
3、 招标范围
光伏场区和场区道路、光伏组件的土建及安装、箱变的土建及安装、围栏采购及施工、并网、验收、调试、试验,水保、环保、安全等专项施工和验收,配合升压站240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质保消缺等。光伏场地、进场道路的青苗赔偿、拆迁赔偿,设备卸货、仓储及保管等。
4、 投标方资格审查
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单位(简称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4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招标资格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近三年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文件)。
2)投标人曾获得各类资信文件资料(复印件)(包括承建工程曾获得过的优质工程证书、曾获得优质施工企业或用户满意施工企业或工程施工放心企业称号的证明、曾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证书、拟推荐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承担过的与本招标相近规模工程项目)。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完成与本合同工程同等级规模或相近项目的业绩、经验及其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以及近5年质量回访记录。近五年至少拥有2项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印件证明。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5)投标单位财务状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6)投标单位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证明文件。
7)具有独立处理同类工程地方事宜的能力情况。
8)本工程项目管理采用业主及总承包方认可的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项目管理系统”,并根据招标人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具体要求,负责数据录入和日常维护,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
9)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同类型、同规模工程项目经理不少于1个。需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配置情况说明,以及上述人员的资历证明文件、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关系、业绩证明文件。
10)投标人不允许将主体工程另行转包,如涉及专业分包(若有)需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分包商,且分包事宜须经过总包方、业主方书面签字认可。
11)投标人近5年内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未被安监部门处罚或认定有责任。
注: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5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的获取:邀请单位可自2023年7月6日9时起到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自行下载招询价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00分前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_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人:董敏
(7) 联系电话;*,0351-*
(8) 邮箱:m.*@*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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