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招标预告
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招标预告
公告标题: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 2、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46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东平县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项目位于东平街道李泉子村,修建沥青混凝土道路,总面积约3400㎡。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东平县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本项目预算控制价232.76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东平县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采购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期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最新标准; 服务期限:2022年 11 月30日前,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的建设,成交供应商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立即投入运营,运营服务期为36个月。 服务效率: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6.项目后续服务及验收标准: 后续服务:若有需要,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服务工作。 验收标准:合格。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5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11月5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平县东平街道李泉子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尹书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华辰 (略) 泰山分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
公告标题: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 2、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46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东平县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项目位于东平街道李泉子村,修建沥青混凝土道路,总面积约3400㎡。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东平县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本项目预算控制价232.76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东平县东平街道李泉子村室外道路修建项目采购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期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最新标准; 服务期限:2022年 11 月30日前,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的建设,成交供应商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立即投入运营,运营服务期为36个月。 服务效率: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6.项目后续服务及验收标准: 后续服务:若有需要,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服务工作。 验收标准:合格。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5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11月5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平县东平街道李泉子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尹书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华辰 (略) 泰山分公司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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