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于桥水库反恐措施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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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于桥水库反恐措施提升工程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07月至2023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2023年07月至2023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
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1 于桥水库反恐措施提升工程 采购标的名称:于桥水库反恐措施提升工程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和目标: (略)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7部分:水利工程》和《水利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急需对于桥水库反恐措施进行提升。 采购数量: 采购标需满足的质量、服务等要求:在反恐重要部位和大坝安装红外入侵探测器、球机警戒摄像头、门禁设备、公共广播设备,中心机房安装平台服务器、平台系统、核心交换机等,在反恐重要部位和主要出入口设置减速带、机动车阻挡装置、应急照明、防爆盾牌等物防设施。 100 2023-08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2023年07月10日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2023年07月至2023年0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2023年07月至2023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
采购时间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
1 于桥水库反恐措施提升工程 采购标的名称:于桥水库反恐措施提升工程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和目标: (略)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7部分:水利工程》和《水利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急需对于桥水库反恐措施进行提升。 采购数量: 采购标需满足的质量、服务等要求:在反恐重要部位和大坝安装红外入侵探测器、球机警戒摄像头、门禁设备、公共广播设备,中心机房安装平台服务器、平台系统、核心交换机等,在反恐重要部位和主要出入口设置减速带、机动车阻挡装置、应急照明、防爆盾牌等物防设施。 100 2023-08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202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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