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采购计划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采购计划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采购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二、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一)服务内容
1.对2012年已完成的355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数据整理和入库,作为本次工作基础数据。
2.利用整合后的2012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作为基础数据,叠加历年集体土地征收、易地扶贫安置、水库移民安置、地质灾害整村搬迁、行政区划调整、权属互换等资料,提取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宗地,建立地籍更新数据库。
3.对变化宗地地籍更新成果进行地籍审核。通过审核的,按登记流程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受理、审核、登记业务。
4.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并入官渡区数 (略) 级,由省级汇交至部。
(二)工作范围
滇中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不包括经开区阿拉飞地、东盟产业城嵩明县杨林街道部分)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6.4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 (略) 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起30日。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工作,签订协议后30日内完成项目并出具项目成果。相关工作成果需获得业主方认可。
八、购买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的相关要求,此次采购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金额小于限额标准,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项目实际,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采购,选择符合本次服务条件的服务单位。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采购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二、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一)服务内容
1.对2012年已完成的355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数据整理和入库,作为本次工作基础数据。
2.利用整合后的2012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作为基础数据,叠加历年集体土地征收、易地扶贫安置、水库移民安置、地质灾害整村搬迁、行政区划调整、权属互换等资料,提取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宗地,建立地籍更新数据库。
3.对变化宗地地籍更新成果进行地籍审核。通过审核的,按登记流程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受理、审核、登记业务。
4.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并入官渡区数 (略) 级,由省级汇交至部。
(二)工作范围
滇中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不包括经开区阿拉飞地、东盟产业城嵩明县杨林街道部分)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6.4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 (略) 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起30日。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工作,签订协议后30日内完成项目并出具项目成果。相关工作成果需获得业主方认可。
八、购买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的相关要求,此次采购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金额小于限额标准,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结合项目实际,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采购,选择符合本次服务条件的服务单位。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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