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沪03破597号上海虹源盛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2沪03破597号上海虹源盛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上海虹源 (略) 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2年12月7日, (略) 第三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2)沪03破5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虹源 (略) (以下简称“虹源盛世”)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2月13 (略)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 (略) 场机制,充分发现和识别虹源盛世的重整价值。 (略) 报告后,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虹源盛世概况

根据管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工商档案资料显示,虹源盛世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 (略) 闵行区申贵路719号701-11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K,法定代表人陈凯,经营期限自2011年12月28日至2031年12月27日。虹源盛世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虹源盛世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停车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酒店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家具、建材、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虹源盛世主要资产

虹源盛世的核心资产 (略) 闵行区申长路979号(申长路锡虹路交叉口)的土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还有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资产。

(一)土地使用权

根据《 (略) 房地产权证》(沪房地闵字(2012)第*号)记载,房屋坐落及宗地号为闵行区华漕镇147街坊3丘,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使用权面积为55,511.2平方米,使用年限为2012年2月22日至2052年2月21日,附记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办公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根据《 (略) 房地产权证》(沪房地闵字(2012)第*号)记载,房屋坐落及宗地号为闵行区华漕镇147街坊2丘,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使用权面积为36,621.7平方米,使用年限为2012年2月22日至2052年2月21日,附记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办公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二)在建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处虹桥核心商务区,位于闵行区申长路979号(东至申长路、西至申武路、南至苏虹路、北至通虹路),占地面积约9.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88万平方米,所在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项目分为A、B两区,其中A区共8幢,B区共5幢,均为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已经封顶,外立面装饰完成,但室内装饰装修部分安装工程尚未完成。

根据管 (略)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等调取的资料,A区、B区具体情况如下:

区位

楼栋号

门牌号

用途

面积(㎡)

A区

4.1栋

1幢221号、225号、227号、229号

店铺

7,667.70

办公

23,288.17

4.2栋

2幢252号

旅(宾)馆

18,596.58

店铺

71.84

4.3栋

3幢211号、213号、215号、217号

店铺

8,373.28

办公

19,663

4.4栋

4幢246号

商业

4,752.95

4.5A栋

5幢999号

办公

19,340.63

4.5B栋

6幢205号、207号

店铺

2,464.42

办公

7,354.11

4.6A栋

7幢989号

店铺

517.95

办公

17,100.47

4.6B栋

8幢226号、228号、230号、232号、236号、238号、979号

店铺

5,232.11

办公

2,200.36

会展

5,833.71

地下室

9幢199号

店铺

47,680.93

特种用途

79,725.56

B区

6.1栋

9幢122号

旅(宾)馆

19,374.36

6.3栋

10幢221号、223号、227号、231号、969号

店铺

725.33

旅(宾)馆

44,584.74

6.4栋

11幢959号、963号

店铺

341.5

旅(宾)馆

25,994.1

6.5A栋

12幢116号

店铺

68.79

旅(宾)馆

12,300.06

6.5B栋

13幢300号、308号、310号、312号

店铺

4,096.53

办公

13,876.32

地下广场

14幢229号

店铺

33,506.46

特种用途

43,674.05

设备用房

/

车库、仓储等

40,345.00

2、地理区位优势

区位优势:商业地处上海西部中心-虹桥商务区核心区,距虹桥枢纽约800m,背靠国家会展中心,紧邻“大虹桥”立体交通枢纽,交通通达性好,辐射范围大,具备庞大的交通枢纽客群及会展客群。

交通优势:虹桥商务区是世界级综合交通枢纽,它是轨*空三位一体,包含约56种换乘方式。紧邻崧泽高架和嘉闵高架,奢享世界商务中心配套,高铁1小时畅达杭州西湖、飞行1.5小时到韩国济州岛、1小时内到达长三 (略) ,2—5小时内覆盖全国和日韩等东 (略) ,引领虹桥时空经济圈。

轨道交通:2号线、10号线、17号线,13号线(西延伸段)、20号线(规划中);公交:虹桥枢纽1、4、5、6、7、8路、173、941等。

3、资产特色

除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环境外,虹源盛世项目所在的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是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核心,是中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略) 更新和基础设施支持,升值空间无限。虹桥商务区已吸引2.4万余家企业和机构入驻,其中具有总部功能的各类企业已达240余家,阿里巴巴、壳牌、罗氏诊断、一汽丰田、中国平安等十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入驻虹桥商务区。

三、虹源盛世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涉及30位债权人的45笔债权(债权数额合计13,563,299,305.35元) (略) 裁定确认为无异议债权。涉及30位债权人的42笔债权(债权数额合计29,716,234,535.76元)尚在债权人会议核查过程中。除上述债权外,还有已申报但因各类原因而暂缓确认的债权,涉及70位债权人的87笔债权(债权数额合计49,362,486.085.41元)。

管理人在此提示,投资人在了解债务人负债规模并测算投资金额时,应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 (略) 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

四、关于投资方式说明

(一)投资主体

预招募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方案申报,考虑到整体化处置方向,投资主体可自行或联合不同专业方向的机构进行联合申报,联合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机构、资本支持机构、商业管理机构等。

(二)投资模式

投资对 (略) 整体、虹源盛世项目整体、项目A区、B区区域、特定功能区、特定楼栋等进行投资,但管理人建议意向投资人应优先并尽可能考虑整体投资方案,本次招募程序中,整体性投资方案将优于特定区域、特定功能区或特定楼栋方案。投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资产、特定资产权益等。

五、预招募须知

(一)为公平、公正地引入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投资人了解虹源盛世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作本预招募公告。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 (略) 受理虹源盛世破产清算, (略) 最终同意虹源盛世后续将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投资人有任何弄虚作假,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五)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并及时予以通知或公告,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六、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经营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三)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四)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其中牵头单位需同时符合上述3项条件,其他参与方需符合上述第(一)、(三)项条件,联合体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名义报名的单位不得重复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招募。

七、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18:00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或进行二次招募。

2、报名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略)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楼

(2)电子邮箱:*@*63.com

(3)联系人:罗渝佳、张少东

(4)联系电话:188 6715 5623、177 1787 4853

3、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线上和邮寄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同时将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意向投资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纸质版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逾期未送达或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接收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予以资格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报名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管理人将告知并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经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一)等;

(2)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二);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受托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同时提交最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4)承诺函(详见附件四);

(5) 意向投资人近一年内在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中成功案例资料(若有),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投资协议等。

(二)缴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同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以下简称“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在2023年7月31日18:00前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虹源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略) 黄浦支行

账 号:4507 8393 3367

(三)尽职调查阶段

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时间为投资人报名期限届满后的一个月(即2023年8月31日前),意向投资人需合理安排时间。

(四)提交投资方案及初选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二个月内(即2023年10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电子和书面的意向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包括交易方式、交易对价、债权清偿方案、经营计划等。逾期未提交的,视为退出投资。管理人有权视情况书面通知延后方案提交时间。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介绍特定区域、特定功能区或特定楼栋投资人与其他意向投资人、联合体投资人之间进行协商、谈判,上述投资人可自行组建联合体并形成整体性投资方案后申报,若上述投资人最终未能形成联合体并提交整体性投资方案的,将无法继续参加投资人初选程序。提交投资方案前,联合体形式投资人可根据尽调情况变更其成员机构,但牵头单位原则上不得变更。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另行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方案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以下简称“投资方案保证金”)。仅提交投资方案未在期限内缴纳投资方案保证金的,亦视为未提交。

收到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后,管理人有权进行讨论研判、与意向投资人就投资方案细节等进行沟通,并在债权人 (略) 的指导监督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初选。管理人有权根据意向投资人及方案的入选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进一步完善投资方案,并根据客观情况推进本案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

(五)关于程序转换

1、预招募的效力

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本案由清算程序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2、关于意向投资人的程序转换

本次预招募程序中不开展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评审工作,若本案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后,债权人会议决议不再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则入选的意向投资人需按照管理人书面通知参加遴选,经遴选后方可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反之,则管理人仍需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当然成为重整投资人的候选人且拥有完善方案并再次报价的权利(完善后的方案、投资条件及报价原则上应优于现有方案、条件及报价)。如确需在重整程序内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新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最终给出的重整投资条件及对价需优于本次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及对价。

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及新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如有),需根据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评审。

(六)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1、对于不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逾期未提交方案的、逾期未缴纳投资方案保证金的、书面放弃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或书面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的入选意向投资人,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资格审核后、提交方案、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或在其书面提交放弃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2、对于已提交投资方案但最终未入选或未能提交整体性投资方案或本案最终未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或经重整遴选程序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入选及遴选结果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3、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经遴选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方案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重整程序中的等额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前来接洽,报名参与虹源盛世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虹源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上海虹源 (略) 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承诺函》

附件
虹源盛世预招募公告附件.doc 下载2
上海虹源 (略) 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pdf 下载4

上海虹源 (略) 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2年12月7日, (略) 第三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2)沪03破5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虹源 (略) (以下简称“虹源盛世”)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2月13 (略)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 (略) 场机制,充分发现和识别虹源盛世的重整价值。 (略) 报告后,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虹源盛世概况

根据管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工商档案资料显示,虹源盛世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 (略) 闵行区申贵路719号701-11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0K,法定代表人陈凯,经营期限自2011年12月28日至2031年12月27日。虹源盛世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虹源盛世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停车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酒店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家具、建材、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虹源盛世主要资产

虹源盛世的核心资产 (略) 闵行区申长路979号(申长路锡虹路交叉口)的土地使用权与在建工程,还有货币资金、应收款项等资产。

(一)土地使用权

根据《 (略) 房地产权证》(沪房地闵字(2012)第*号)记载,房屋坐落及宗地号为闵行区华漕镇147街坊3丘,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使用权面积为55,511.2平方米,使用年限为2012年2月22日至2052年2月21日,附记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办公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根据《 (略) 房地产权证》(沪房地闵字(2012)第*号)记载,房屋坐落及宗地号为闵行区华漕镇147街坊2丘,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其他商服,使用权面积为36,621.7平方米,使用年限为2012年2月22日至2052年2月21日,附记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办公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二)在建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处虹桥核心商务区,位于闵行区申长路979号(东至申长路、西至申武路、南至苏虹路、北至通虹路),占地面积约9.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88万平方米,所在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项目分为A、B两区,其中A区共8幢,B区共5幢,均为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已经封顶,外立面装饰完成,但室内装饰装修部分安装工程尚未完成。

根据管 (略)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等调取的资料,A区、B区具体情况如下:

区位

楼栋号

门牌号

用途

面积(㎡)

A区

4.1栋

1幢221号、225号、227号、229号

店铺

7,667.70

办公

23,288.17

4.2栋

2幢252号

旅(宾)馆

18,596.58

店铺

71.84

4.3栋

3幢211号、213号、215号、217号

店铺

8,373.28

办公

19,663

4.4栋

4幢246号

商业

4,752.95

4.5A栋

5幢999号

办公

19,340.63

4.5B栋

6幢205号、207号

店铺

2,464.42

办公

7,354.11

4.6A栋

7幢989号

店铺

517.95

办公

17,100.47

4.6B栋

8幢226号、228号、230号、232号、236号、238号、979号

店铺

5,232.11

办公

2,200.36

会展

5,833.71

地下室

9幢199号

店铺

47,680.93

特种用途

79,725.56

B区

6.1栋

9幢122号

旅(宾)馆

19,374.36

6.3栋

10幢221号、223号、227号、231号、969号

店铺

725.33

旅(宾)馆

44,584.74

6.4栋

11幢959号、963号

店铺

341.5

旅(宾)馆

25,994.1

6.5A栋

12幢116号

店铺

68.79

旅(宾)馆

12,300.06

6.5B栋

13幢300号、308号、310号、312号

店铺

4,096.53

办公

13,876.32

地下广场

14幢229号

店铺

33,506.46

特种用途

43,674.05

设备用房

/

车库、仓储等

40,345.00

2、地理区位优势

区位优势:商业地处上海西部中心-虹桥商务区核心区,距虹桥枢纽约800m,背靠国家会展中心,紧邻“大虹桥”立体交通枢纽,交通通达性好,辐射范围大,具备庞大的交通枢纽客群及会展客群。

交通优势:虹桥商务区是世界级综合交通枢纽,它是轨*空三位一体,包含约56种换乘方式。紧邻崧泽高架和嘉闵高架,奢享世界商务中心配套,高铁1小时畅达杭州西湖、飞行1.5小时到韩国济州岛、1小时内到达长三 (略) ,2—5小时内覆盖全国和日韩等东 (略) ,引领虹桥时空经济圈。

轨道交通:2号线、10号线、17号线,13号线(西延伸段)、20号线(规划中);公交:虹桥枢纽1、4、5、6、7、8路、173、941等。

3、资产特色

除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环境外,虹源盛世项目所在的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是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核心,是中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略) 更新和基础设施支持,升值空间无限。虹桥商务区已吸引2.4万余家企业和机构入驻,其中具有总部功能的各类企业已达240余家,阿里巴巴、壳牌、罗氏诊断、一汽丰田、中国平安等十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入驻虹桥商务区。

三、虹源盛世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涉及30位债权人的45笔债权(债权数额合计13,563,299,305.35元) (略) 裁定确认为无异议债权。涉及30位债权人的42笔债权(债权数额合计29,716,234,535.76元)尚在债权人会议核查过程中。除上述债权外,还有已申报但因各类原因而暂缓确认的债权,涉及70位债权人的87笔债权(债权数额合计49,362,486.085.41元)。

管理人在此提示,投资人在了解债务人负债规模并测算投资金额时,应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 (略) 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

四、关于投资方式说明

(一)投资主体

预招募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方案申报,考虑到整体化处置方向,投资主体可自行或联合不同专业方向的机构进行联合申报,联合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机构、资本支持机构、商业管理机构等。

(二)投资模式

投资对 (略) 整体、虹源盛世项目整体、项目A区、B区区域、特定功能区、特定楼栋等进行投资,但管理人建议意向投资人应优先并尽可能考虑整体投资方案,本次招募程序中,整体性投资方案将优于特定区域、特定功能区或特定楼栋方案。投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资产、特定资产权益等。

五、预招募须知

(一)为公平、公正地引入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投资人了解虹源盛世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作本预招募公告。本预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 (略) 受理虹源盛世破产清算, (略) 最终同意虹源盛世后续将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投资人有任何弄虚作假,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五)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并及时予以通知或公告,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六、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经营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三)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四)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其中牵头单位需同时符合上述3项条件,其他参与方需符合上述第(一)、(三)项条件,联合体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名义报名的单位不得重复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招募。

七、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18:00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或进行二次招募。

2、报名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略)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楼

(2)电子邮箱:*@*63.com

(3)联系人:罗渝佳、张少东

(4)联系电话:188 6715 5623、177 1787 4853

3、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线上和邮寄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同时将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意向投资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纸质版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逾期未送达或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接收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予以资格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报名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管理人将告知并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经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的,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一)等;

(2)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二);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受托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的,需同时提交最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4)承诺函(详见附件四);

(5) 意向投资人近一年内在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中成功案例资料(若有),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投资协议等。

(二)缴纳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同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以下简称“尽调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在2023年7月31日18:00前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上海虹源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略) 黄浦支行

账 号:4507 8393 3367

(三)尽职调查阶段

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管理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时间为投资人报名期限届满后的一个月(即2023年8月31日前),意向投资人需合理安排时间。

(四)提交投资方案及初选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期限届满后二个月内(即2023年10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电子和书面的意向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包括交易方式、交易对价、债权清偿方案、经营计划等。逾期未提交的,视为退出投资。管理人有权视情况书面通知延后方案提交时间。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介绍特定区域、特定功能区或特定楼栋投资人与其他意向投资人、联合体投资人之间进行协商、谈判,上述投资人可自行组建联合体并形成整体性投资方案后申报,若上述投资人最终未能形成联合体并提交整体性投资方案的,将无法继续参加投资人初选程序。提交投资方案前,联合体形式投资人可根据尽调情况变更其成员机构,但牵头单位原则上不得变更。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另行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方案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以下简称“投资方案保证金”)。仅提交投资方案未在期限内缴纳投资方案保证金的,亦视为未提交。

收到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后,管理人有权进行讨论研判、与意向投资人就投资方案细节等进行沟通,并在债权人 (略) 的指导监督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初选。管理人有权根据意向投资人及方案的入选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进一步完善投资方案,并根据客观情况推进本案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

(五)关于程序转换

1、预招募的效力

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本案由清算程序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2、关于意向投资人的程序转换

本次预招募程序中不开展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评审工作,若本案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后,债权人会议决议不再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则入选的意向投资人需按照管理人书面通知参加遴选,经遴选后方可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反之,则管理人仍需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当然成为重整投资人的候选人且拥有完善方案并再次报价的权利(完善后的方案、投资条件及报价原则上应优于现有方案、条件及报价)。如确需在重整程序内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新招募的意向投资人最终给出的重整投资条件及对价需优于本次入选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条件及对价。

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及新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如有),需根据管理人的书面通知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评审。

(六)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1、对于不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逾期未提交方案的、逾期未缴纳投资方案保证金的、书面放弃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或书面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的入选意向投资人,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资格审核后、提交方案、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或在其书面提交放弃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2、对于已提交投资方案但最终未入选或未能提交整体性投资方案或本案最终未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或经重整遴选程序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如其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管理人将在入选及遴选结果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3、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经遴选后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方案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重整程序中的等额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并取消其意向投资人的资格。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前来接洽,报名参与虹源盛世项目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虹源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一:《上海虹源 (略) 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报名意向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承诺函》

附件
虹源盛世预招募公告附件.doc 下载2
上海虹源 (略) 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pdf 下载4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