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计划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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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计划备号

[竞争性磋商]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7-12

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3]-01629号

项目编号:0773-2341GNJLFWCS1609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9.*万元

采购需求: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负责诉讼服务中心,涵盖诉讼导引、诉讼缴费、立案审查、诉前保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公告办理、材料收转、预约法官、投诉建议筛处、案件查询、法律咨询、诉讼指引、法律宣传、电子阅卷、判后答疑、资料查询、诉调对接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经双方协商后开始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格式提供);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自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7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3.2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3.3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5凡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略) 人民大街999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采购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7.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9,800.00元

7.3公示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地 址: (略) 合肥路2803号

联系人:高兴民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王洋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洋

电   话:0431-*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竞争性磋商]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7-12

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3]-01629号

项目编号:0773-2341GNJLFWCS1609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9.*万元

采购需求: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负责诉讼服务中心,涵盖诉讼导引、诉讼缴费、立案审查、诉前保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公告办理、材料收转、预约法官、投诉建议筛处、案件查询、法律咨询、诉讼指引、法律宣传、电子阅卷、判后答疑、资料查询、诉调对接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经双方协商后开始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格式提供);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自2023年07月12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7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3.2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3.3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5凡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略) 人民大街999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采购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7.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9,800.00元

7.3公示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 (略)

地 址: (略) 合肥路2803号

联系人:高兴民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王洋

联系电话: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王洋

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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