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采购意向公开
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采购意向公开
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某单位的(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采购)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采购
二、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8日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采购 |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数量、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4门在线开放课程制作服务,总计85学时(1275分钟)。服务内容为课程拍摄制作,包含人员培训、课程宣传篇片、二维动画、三维动画、3D建模制作等。 | 见附件 | 102万元 | 2023年7月 | 无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业绩汇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军队采购活动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行政处罚且被禁止准入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级(含)以上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六、意见反馈方式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的供应商。
(二)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及加盖公章,必要时需提供相关材料,格式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采购意向建议;
2.邮件内容: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名称、电话及联系方式,邮箱等;
3.如材料未按要求,我单位将拒收;
4.提出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
5.我单位均不回复邮件。
(三)提交的意见建议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与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附件:1.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初版)
2.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某单位
2023年7月12日
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某单位的(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采购)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采购
二、公示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8日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采购 |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数量、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4门在线开放课程制作服务,总计85学时(1275分钟)。服务内容为课程拍摄制作,包含人员培训、课程宣传篇片、二维动画、三维动画、3D建模制作等。 | 见附件 | 102万元 | 2023年7月 | 无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业绩汇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军队采购活动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行政处罚且被禁止准入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级(含)以上资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六、意见反馈方式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的供应商。
(二)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及加盖公章,必要时需提供相关材料,格式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采购意向建议;
2.邮件内容: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名称、电话及联系方式,邮箱等;
3.如材料未按要求,我单位将拒收;
4.提出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
5.我单位均不回复邮件。
(三)提交的意见建议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与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
附件:1.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初版)
2.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某单位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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