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备注 |
---|---|---|---|---|---|---|
1 |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 1. 近些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虽取得了成效,但现有的监测设备,不足以支撑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求。 (略) 需省生态环境厅《 (略) 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2〕602号)、《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全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1〕343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 2.(1)为进一 (略) 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增强监测服务、支撑、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拟为3个县的17个乡(镇)各配备1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涉及泽州县柳树口镇、山河镇、犁川镇、南岭镇、晋庙铺镇;阳城县町店镇、芹池镇、次营镇、蟒河镇、东冶镇、白桑镇、寺头乡、西河乡、演礼镇、董封乡,沁水县郑庄镇、张村乡,建立涵盖国控、省控、市控的大气环境监测监测网络,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共享,积极发挥监测为大气环境管理的支撑保障作用。 (2) (略) 生态环境局交通污染专项铁路货场监测站建设,拟在铁路货运站建设监测点位,监测铁路货运站空气质量。同时拟购置非*烷总烃(苯系物)全自动监测仪、移动走航监测设备,移动走航车等,进行移动监测、全覆盖监测、应急监测,提高我局执法装备能力。 | * | 2023年07月 | 是 |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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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 1. 近些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虽取得了成效,但现有的监测设备,不足以支撑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求。 (略) 需省生态环境厅《 (略) 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2〕602号)、《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全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1〕343号)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 2.(1)为进一 (略) 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增强监测服务、支撑、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拟为3个县的17个乡(镇)各配备1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涉及泽州县柳树口镇、山河镇、犁川镇、南岭镇、晋庙铺镇;阳城县町店镇、芹池镇、次营镇、蟒河镇、东冶镇、白桑镇、寺头乡、西河乡、演礼镇、董封乡,沁水县郑庄镇、张村乡,建立涵盖国控、省控、市控的大气环境监测监测网络,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共享,积极发挥监测为大气环境管理的支撑保障作用。 (2) (略) 生态环境局交通污染专项铁路货场监测站建设,拟在铁路货运站建设监测点位,监测铁路货运站空气质量。同时拟购置非*烷总烃(苯系物)全自动监测仪、移动走航监测设备,移动走航车等,进行移动监测、全覆盖监测、应急监测,提高我局执法装备能力。 | * | 2023年07月 | 是 |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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