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8批-成都东部新区年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技术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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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8批-成都东部新区年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技术审查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第8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成都东部新区2023-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技术审查项目
采购内容:选取一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其提供由综合执法局负责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组织技术审查和其他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1.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审查:根据国家、 (略) 、 (略) 现行和适时的分级审批规定,对由采购人负责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组织技术审查,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并协助采购人完成部、省、市三级对已完成技术评估环评文件的抽查考评工作。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抽查: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采购人相关工作安排,组织专家成立抽查组,采取现场踏勘、听取情况介绍和查阅资料方式,重点对自主验收程序合规性、验收内容准确性、验收报告完整性开展抽查,并出具专家抽查意见。 3.专家咨询服务:对采购人委托的行政辖区范围内其他生态环境咨询事项,开展相关技术评估或技术咨询,并出具技术评估意见或专家咨询意见。 注:2023-2024年度本项目合同期内预计需开展技术审查环评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总计约50个;预计需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抽查数量约20个;预计需开展专家咨询服务次数约30人次;实际数量以最终产生数量为准。
需满足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0.* 2023年08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3年07月13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第8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成都东部新区2023-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技术审查项目
采购内容:选取一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其提供由综合执法局负责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组织技术审查和其他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1.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审查:根据国家、 (略) 、 (略) 现行和适时的分级审批规定,对由采购人负责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组织技术审查,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并协助采购人完成部、省、市三级对已完成技术评估环评文件的抽查考评工作。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抽查: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采购人相关工作安排,组织专家成立抽查组,采取现场踏勘、听取情况介绍和查阅资料方式,重点对自主验收程序合规性、验收内容准确性、验收报告完整性开展抽查,并出具专家抽查意见。 3.专家咨询服务:对采购人委托的行政辖区范围内其他生态环境咨询事项,开展相关技术评估或技术咨询,并出具技术评估意见或专家咨询意见。 注:2023-2024年度本项目合同期内预计需开展技术审查环评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总计约50个;预计需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抽查数量约20个;预计需开展专家咨询服务次数约30人次;实际数量以最终产生数量为准。
需满足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0.* 2023年08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3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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