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3季度采购意向-湖南省14条河流干流入河排污口航拍解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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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3季度采购意向-湖南省14条河流干流入河排污口航拍解译实施方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厅2023年3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14条河流干流入河排污口航拍解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决策部署,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gt的通知》,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七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排查;2025年底前,完成七个流域、近岸海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七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整治。该项工作 (略) 主要包括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虎渡河、澧水、溇水、汨罗江、湘江、酉水、沅江、资水、渌江(渌水)、夫夷江、辰水、舞水、渠水、武水(珠江流域)等16个重点河湖干流(湖体),其中长江干流湖南段、湘江长江干流湖南段已于2019年纳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完成航拍解译、排查溯源;其余14条河湖干流的航拍解译、排查溯源工作亟待开展。 (略) 、市、县三级联合完成,省级负责排污口一级、三级排查, (略) 州工作成果,各市州县区负责二级排查、监测溯源、整改销号。 (一)工作范围 1、涉及水系 洞庭湖及虎渡河、澧水、溇水、汨罗江、酉水、沅江、资水、渌江(渌水)、夫夷江、辰水、舞水、渠水、武水(珠江流域)14条河湖干流。 2、卫星遥感解译范围 卫星遥感解译范围为排查水系左右岸各2.2km(洞庭湖为沿堤岸线向内*一侧2.2km)。 3、航拍解译范围 对13条河流卫星遥感解译 (略) 建成区、工业园区等排污口相对集中区域进行航拍解译,对洞庭湖沿堤岸线向内*一侧2.2km进行航拍解译。 (二)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涵盖入河排污口排查 (略) 级部分,包括五个方面:即无人机航飞培训、航拍解译、卫星遥感解译、系统数据审核、三级排查。具体如下: 1、无人机航飞培训: (略) (略) 州生态环境局排污口的管理人员进行航飞培训,包括无人机基本常识、实操技能、排污口排查应用技巧等内容。 2、航拍解译:对航拍解译范围进行无人机航飞,获取优于0.1米精度的无人机影像数据,解译范围内所有入河(湖)排污口信息。 3、卫星遥感解译:获取卫星遥感解译范围内亚米级卫星影像,解译范围内所有入河(湖)排污口信息。 4、系统数据审核: (略) 州填入国家排污口管理信息系统的专项行动成果数据。 5、三级排查:对重点区域入河排污口进行现场核实, (略) 二级排查中发现的疑难点位、错误信息点位进行现场核实。 (三)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 本工作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14个重点河湖干流(湖体)的航拍解译、卫星遥感 (略) 州;各市州开展二级排查数据填报时同步开展信息审核;各市州完成二级排查一个月内完成三级排查;并在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技术要求 本项目航拍、解译应分别满足《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HJ 1233—2021)、《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HJ 1234-2021)相关技术要求。其中,无人机航拍影像空间分辨率优于0.1米,坐标系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3、服务要求 中标人提交成果后应该继续提供相应技术支持,以满足《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部落实通知》等国家要求。 中标人必须提供5*8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方需求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 4、保密要求 双方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工作成果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成果,分别是航拍成果、解译成果、数据审核成果、三级排查成果。

1924.66万元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厅2023年3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14条河流干流入河排污口航拍解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决策部署,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gt的通知》,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七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排查;2025年底前,完成七个流域、近岸海域范围内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七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整治。该项工作 (略) 主要包括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虎渡河、澧水、溇水、汨罗江、湘江、酉水、沅江、资水、渌江(渌水)、夫夷江、辰水、舞水、渠水、武水(珠江流域)等16个重点河湖干流(湖体),其中长江干流湖南段、湘江长江干流湖南段已于2019年纳入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完成航拍解译、排查溯源;其余14条河湖干流的航拍解译、排查溯源工作亟待开展。 (略) 、市、县三级联合完成,省级负责排污口一级、三级排查, (略) 州工作成果,各市州县区负责二级排查、监测溯源、整改销号。 (一)工作范围 1、涉及水系 洞庭湖及虎渡河、澧水、溇水、汨罗江、酉水、沅江、资水、渌江(渌水)、夫夷江、辰水、舞水、渠水、武水(珠江流域)14条河湖干流。 2、卫星遥感解译范围 卫星遥感解译范围为排查水系左右岸各2.2km(洞庭湖为沿堤岸线向内*一侧2.2km)。 3、航拍解译范围 对13条河流卫星遥感解译 (略) 建成区、工业园区等排污口相对集中区域进行航拍解译,对洞庭湖沿堤岸线向内*一侧2.2km进行航拍解译。 (二)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涵盖入河排污口排查 (略) 级部分,包括五个方面:即无人机航飞培训、航拍解译、卫星遥感解译、系统数据审核、三级排查。具体如下: 1、无人机航飞培训: (略) (略) 州生态环境局排污口的管理人员进行航飞培训,包括无人机基本常识、实操技能、排污口排查应用技巧等内容。 2、航拍解译:对航拍解译范围进行无人机航飞,获取优于0.1米精度的无人机影像数据,解译范围内所有入河(湖)排污口信息。 3、卫星遥感解译:获取卫星遥感解译范围内亚米级卫星影像,解译范围内所有入河(湖)排污口信息。 4、系统数据审核: (略) 州填入国家排污口管理信息系统的专项行动成果数据。 5、三级排查:对重点区域入河排污口进行现场核实, (略) 二级排查中发现的疑难点位、错误信息点位进行现场核实。 (三)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 本工作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14个重点河湖干流(湖体)的航拍解译、卫星遥感 (略) 州;各市州开展二级排查数据填报时同步开展信息审核;各市州完成二级排查一个月内完成三级排查;并在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技术要求 本项目航拍、解译应分别满足《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HJ 1233—2021)、《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无人机遥感解译技术规范》(HJ 1234-2021)相关技术要求。其中,无人机航拍影像空间分辨率优于0.1米,坐标系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3、服务要求 中标人提交成果后应该继续提供相应技术支持,以满足《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部落实通知》等国家要求。 中标人必须提供5*8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方需求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 4、保密要求 双方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工作成果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成果,分别是航拍成果、解译成果、数据审核成果、三级排查成果。

1924.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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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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