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密系统建设一期意向公开招标公告
安全保密系统建设一期意向公开招标公告
安全保密系统建设(一期)采购意向公开
(2023-JLJZMA-W1064)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安全保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供应商来电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购情况。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注 |
1 | 安全保密系统建设(一期) | 万兆防火墙2台、千兆防火墙1台、入侵检测设备2台、网安准入设备2台、安全审计系统2台、主机综合防护系统2套、计算机防病毒系统2套、漏洞扫描系统2台、WEB应用防火墙2台、数据库审计系统2台、数据防泄漏系统2台、安全管理系统2台、运维审计系统2套、虚拟机安全防护软件1套、电扰器2套、防电磁信息泄漏电源滤波器2套、万兆网卡6个、交换机6台、KVM2台、安全服务器6台。 | 联系李先生:*提取 | 684.1 | 2023.11 |
二、公式及受理期限: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外资包含港澳台, (略) 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殊资质: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②普密科研生产单位资质或军队普密科研生产单位资质。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以邮件等方式递交我部。资料均采用A4纸幅面。请将Word电子文档打印逐页盖章后,形成PDF扫描件,连同Word电子文档打包压缩一起,*@*q.com邮箱,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是否收到邮件。文件名称:安全保密系统建设(一期)意见建议表+公司名称,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相同。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要求和经济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6.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纪检监督电话:0921-*
2023年7月18日
安全保密系统建设(一期)采购意向公开
(2023-JLJZMA-W1064)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安全保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供应商来电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购情况。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注 |
1 | 安全保密系统建设(一期) | 万兆防火墙2台、千兆防火墙1台、入侵检测设备2台、网安准入设备2台、安全审计系统2台、主机综合防护系统2套、计算机防病毒系统2套、漏洞扫描系统2台、WEB应用防火墙2台、数据库审计系统2台、数据防泄漏系统2台、安全管理系统2台、运维审计系统2套、虚拟机安全防护软件1套、电扰器2套、防电磁信息泄漏电源滤波器2套、万兆网卡6个、交换机6台、KVM2台、安全服务器6台。 | 联系李先生:*提取 | 684.1 | 2023.11 |
二、公式及受理期限: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外资包含港澳台, (略) 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特殊资质: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②普密科研生产单位资质或军队普密科研生产单位资质。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以邮件等方式递交我部。资料均采用A4纸幅面。请将Word电子文档打印逐页盖章后,形成PDF扫描件,连同Word电子文档打包压缩一起,*@*q.com邮箱,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是否收到邮件。文件名称:安全保密系统建设(一期)意见建议表+公司名称,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相同。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要求和经济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6.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纪检监督电话:0921-*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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