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计划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8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2517号。
2、项目编号:SJLDL*GKXM1。
3、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900,000元。
5、采购需求: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手续。
7、供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 (略) 、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16时00分止。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ttp://**.cn)。
3、方式:投标人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4、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6时00分。
6、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政务大厅4楼( (略) 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递交人民币1.8万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兴业银行江南支行,账户名称: (略) ,账号:*370。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丰满区华山路81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 0432-*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办公地址: (略) 丰满区吉林大街中海大厦12层
联 系 人:费佳敏 联系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费佳敏
联系电话:0432-*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18日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2517号。
2、项目编号:SJLDL*GKXM1。
3、项目名称: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900,000元。
5、采购需求: (略)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手续。
7、供货地点:*方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 (略) 、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3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略) 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16时00分止。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ttp://**.cn)。
3、方式:投标人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4、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6时00分。
6、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政务大厅4楼( (略) 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递交人民币1.8万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兴业银行江南支行,账户名称: (略) ,账号:*370。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丰满区华山路81号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 0432-*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办公地址: (略) 丰满区吉林大街中海大厦12层
联 系 人:费佳敏 联系电话:04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费佳敏
联系电话:0432-*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