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3年7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3年7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3年7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略) 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项目 | 一、项目背景为保障建设用地项目报批需求,维护农民农村不动产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业农村部门共享农房竣工验收成果,基于同一平台、同一底图,按规范要求进行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二、工作内容主要是农村居民点新建、翻建房屋及宅基地地籍调查,包含少量年度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和林权首次登记及变更登记的地籍调查等。(一)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对新建、翻建农房及其宅基地进行地籍调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二)集体土地所有权对与国有土地重叠或确认国有土地依据不充分、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或权利主体发生变化、征收引起的变更、错登漏登等情况进行地籍调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对需要首次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进行地籍调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四)林权对需要首次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林权(土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地籍调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三、工作要求(一)根据农村不动产登记的实际需求及时完成地籍调查和成果更新,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二)地籍调查时,对有登记需求的宗地,现场收集相关材料,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四、说明(一)需调查宗地零散分部在扬中各镇(街区)。(二)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宗地调查按同一个标准计算费用。 | 50 | 2023-08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2023年07月21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2023年7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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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项目 | 一、项目背景为保障建设用地项目报批需求,维护农民农村不动产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农业农村部门共享农房竣工验收成果,基于同一平台、同一底图,按规范要求进行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二、工作内容主要是农村居民点新建、翻建房屋及宅基地地籍调查,包含少量年度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调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和林权首次登记及变更登记的地籍调查等。(一)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对新建、翻建农房及其宅基地进行地籍调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二)集体土地所有权对与国有土地重叠或确认国有土地依据不充分、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或权利主体发生变化、征收引起的变更、错登漏登等情况进行地籍调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对需要首次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进行地籍调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四)林权对需要首次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林权(土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地籍调查,完成不动产地籍调查成果日常更新。三、工作要求(一)根据农村不动产登记的实际需求及时完成地籍调查和成果更新,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二)地籍调查时,对有登记需求的宗地,现场收集相关材料,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四、说明(一)需调查宗地零散分部在扬中各镇(街区)。(二)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宗地调查按同一个标准计算费用。 | 50 | 2023-08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2023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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