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5破17号泉州市康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闽05破17号泉州市康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略) (略)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年5月15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根据债权人郭淑娥的申请,裁 (略) (略) (以下简称“康元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福建义全律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该案破产清算相关工作。
经管理人前期调查发现,康元公司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和可能性,康元公司股东也表达重整的意愿,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征求全体债权人关于转重整程序的意见,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征求转重整程序意见的报告》,对康元公司转重整事宜表示支持。
为尽可能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 (略) 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就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康元公司概况
(一)康元公司基本情况
康元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7日,自成立以来,历经多次工商登记变更,截至目前,康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金抗,营业期限长期;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苏金抗持股85%、林永超持股5%、傅新升持股5%、郑开扬持股5%,四名股东实缴出资均为0元;经营范围为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含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业务);汽车充电服务;建筑劳务分包;销售:电力设备及电力物资;电力产品设计、开发与销售;电力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康 (略) , (略) (略) (略) ,负责人为刘章荣, (略) (略) 厦门分公司,负责人为罗岳武。
因康元公司股东苏金抗、林永超、傅新升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犯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目前三人尚在服刑中,现康元公司已停止经营。
(二)康元公司主要资产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康元公司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车辆、企业资质,具体如下:
1. 货币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康元公司的货币资金为3,959,625.72元。
2. 车辆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康元公司名下共有车辆6辆,管理人均尚未接管到,车辆信息如下:
序号 | 车辆类型 | 车牌号 | 车辆型号 | 车辆状态 |
1 | 长安牌小型新能源汽车 | 闽CD08915 | SC7001ATBEV | 查封,违法未处理 |
2 | 比亚迪小型新能源汽车 | 闽CD29961 | BYD7001BEV | 违法未处理,查封 |
3 | 东风牌小型汽车 | 闽CX896B | ZN1023U5X4 | 注销 |
4 | 东风牌小型汽车 | 闽CG2H35 | ZN1033U5X5 | 查封,违法未处理 |
5 | 江淮牌小型汽车 | 闽CG0Q85 | HFC1041R73K1C3V | 查封,违法未处理 |
6 | 小鹏牌小型新能源汽车 | 闽CD33288 | HMA7001DEBEV | 违法未处理,查封,逾期未检验 |
3. 企业资质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康元公司名下登记有企业资质9项,其中尚处于有效期的企业资质3项,企业资质信息如下:
序号 | 证明类型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构 | 证书状态 | 截止日期 |
1 | 安全生产许可 | - | (闽)JZ 安许证字[2017]QZ0127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 | 2023- 11-26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D*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 | 2023- 12-31 |
3 | 电力资质 | 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承装类五级 | 4-5-00379- 2017 | 福建能源监管办 | 有效 | 2023- 12-03 |
4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 | *E51656R0M | (略) | 撤销 | 2024- 06-27 |
5 |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 | *S51509R0M | (略) | 撤销 | 2024-06-27 |
6 | 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 | *Q52604R0M | (略) | 撤销 | 2024- 06-27 |
7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 | *E503 12R0M | (略) | 撤销 | 2021- 02-28 |
8 | 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 | *Q506 58R0M | (略) | 撤销 | 2021- 02-28 |
9 |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 | *S102 64R0M | (略) | 撤销 | 2021- 02-28 |
(三)康元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共受理14家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申报债权总额25,146,250.76元。管理人初步确认债权10笔,涉及债权人数9家,初步确认债权总额16,562,376.58元,其中:初步确认职工债权2笔,涉及债权人数2家,初步确认职工债权金额822,090.62元;初步确认普通债权8笔(含1笔申报职工债权,管理人将其申报的迟延履行金调整为普通债权),涉及债权人数8家,初步确认普通债权金额15,740,285.96元。暂缓确认债权5笔,涉及债权人数5家,涉及金额7,217,636.51元。
二、投资价值与优势
康元公司虽然目前陷入生产经营困境,但其名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电力资质证书等尚处于有效期内, (略) 场价值,尤其是建筑业企业资质,在现今建筑企业对于资质的信赖度越来越高的时代背景下,如果没有较高等级的建筑资质,无法承接更大的工程,企业便无法实现扩大经营。因此,康元公司名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这一企业资质的保留尤为重要。此外,康元公司在前期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工程施工经验、客户资源及合作伙伴, (略) 进行重整, (略) 存在的资质、资源将得以继续发挥作用。
三、预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 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2. 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可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预招募,或者修改本预招募公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3.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本预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管理人为让各投 (略) 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 (略) 相关信息保密。
4. 意向投资人因参与本案投资人预招募、报名、遴选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熟悉工商、税务、社保、住建等部门的工作流程,能够自主妥善完成重整投资方案落地相关手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略) 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权、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3. 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略) 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4. 意向投资人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初步重整投资方案。
四、预招募主要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8月7日18:00前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报名(以现场提交或邮寄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前应电话告知管理人)。
2. 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备注“康元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报名资料”),并同时向管理人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上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管理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丰泽区东泽路商城综合大楼8楼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63.com
联 系 人:林雅珊、陈守锋
联系电话:*(林)、*(陈)
3. 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经营业绩、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明确投资意向,符合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意向投资人章程复印件、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3)授权委托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意向投资人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固定电话及送达地址等);意向投资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含法定代表人、股东、实控人等)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证明材料。
(5)意向投资人的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策文件原件。
(6) (略) 情况予以保密的保密承诺函。
(7)意向投资人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形式可以为银行存款证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投资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承诺等。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同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材料封面的显著位置请标识意向投资人名称,报名材料的装袋封口请密封,密封骑缝处请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
(二)报名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材料补正,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报名未通过审查。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通知其符合报名条件。
(三)投资保证金缴交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时缴纳投资保证金10万元至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逾期未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报名工作。
康元公司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 (略) (略) 管理人
账 号:*02808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泉州分行
(注:意向投资人汇款时需备注企业名称及款项性质)
(四)尽职调查
1.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 (略) 相关情况、 (略) 的基础资料并在管理人的统一组织下踏勘现场。如意向投资人需要进一步详细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 (略) 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期限最长不超过3日,参与尽职调查人数不超过3人。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 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五)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本预招募公告截止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
2. 明确的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
3. 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债权人的清偿方案、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后续经营计划等,并载明联系方式等。
(六)投资方案洽谈与重整投资人遴选
意向投资人提出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并与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利益方进行磋商。如各方达成可行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根据商定结果推动下一步工作。
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包括公开竞价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确定投资人。
(七)签署投资协议
经管理人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五、投资保证金的处理
1. 对于最终未入选的报名者,管理人将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2. 对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若康元公司未能转入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若康元公司成功转入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通知,追加投资保证金,已缴交的投资保证金将待重整计划 (略) 裁定批准后不计利息自动转为投资价款。
3. 对于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或出现被确定为意向投资人而故意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其他违约或侵权行 (略) 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 管理人收取的投资保证金存放在管理人账户内监管,不作他用。管理人返还投资保证金前产生的利息(如有)或管理人没收的投资保证金(如有) (略) 财产。
六、瑕疵与风险披露
1. 康元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信用记录修复的信息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管理人对此不作保证)。受此影响,康元公司将在重整计划执行、信用记录修复、资质续期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2. 康元公司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与资质相关的企业资信能力、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工程业绩等可能已不达标,意向投 (略) 的资质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略) 相关资质能够存续、延续,管理人对此不作保证。
3.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发现的其他瑕疵和风险,管理人均不作任何保证,风险与责任由意向投资人审慎评估并自行承担。
七、其他预招募须知
1. 本次参与报 (略) 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选定投资人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 意向投资人务必在报名材料中注明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固定电话及送达地址等。管理人将按照意向投资人提供上述联系方式发送相关文书,除非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管理人变更上述联系方式。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或以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方式发送至指定微信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果意向投资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意向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 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略) (略)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3年5月15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根据债权人郭淑娥的申请,裁 (略) (略) (以下简称“康元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福建义全律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该案破产清算相关工作。
经管理人前期调查发现,康元公司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和可能性,康元公司股东也表达重整的意愿,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征求全体债权人关于转重整程序的意见,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征求转重整程序意见的报告》,对康元公司转重整事宜表示支持。
为尽可能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 (略) 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就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康元公司概况
(一)康元公司基本情况
康元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7日,自成立以来,历经多次工商登记变更,截至目前,康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金抗,营业期限长期;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苏金抗持股85%、林永超持股5%、傅新升持股5%、郑开扬持股5%,四名股东实缴出资均为0元;经营范围为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含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业务);汽车充电服务;建筑劳务分包;销售:电力设备及电力物资;电力产品设计、开发与销售;电力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康 (略) , (略) (略) (略) ,负责人为刘章荣, (略) (略) 厦门分公司,负责人为罗岳武。
因康元公司股东苏金抗、林永超、傅新升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犯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目前三人尚在服刑中,现康元公司已停止经营。
(二)康元公司主要资产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康元公司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车辆、企业资质,具体如下:
1. 货币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康元公司的货币资金为3,959,625.72元。
2. 车辆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康元公司名下共有车辆6辆,管理人均尚未接管到,车辆信息如下:
序号 | 车辆类型 | 车牌号 | 车辆型号 | 车辆状态 |
1 | 长安牌小型新能源汽车 | 闽CD08915 | SC7001ATBEV | 查封,违法未处理 |
2 | 比亚迪小型新能源汽车 | 闽CD29961 | BYD7001BEV | 违法未处理,查封 |
3 | 东风牌小型汽车 | 闽CX896B | ZN1023U5X4 | 注销 |
4 | 东风牌小型汽车 | 闽CG2H35 | ZN1033U5X5 | 查封,违法未处理 |
5 | 江淮牌小型汽车 | 闽CG0Q85 | HFC1041R73K1C3V | 查封,违法未处理 |
6 | 小鹏牌小型新能源汽车 | 闽CD33288 | HMA7001DEBEV | 违法未处理,查封,逾期未检验 |
3. 企业资质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康元公司名下登记有企业资质9项,其中尚处于有效期的企业资质3项,企业资质信息如下:
序号 | 证明类型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构 | 证书状态 | 截止日期 |
1 | 安全生产许可 | - | (闽)JZ 安许证字[2017]QZ0127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 | 2023- 11-26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D*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 | 2023- 12-31 |
3 | 电力资质 | 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承装类五级 | 4-5-00379- 2017 | 福建能源监管办 | 有效 | 2023- 12-03 |
4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 | *E51656R0M | (略) | 撤销 | 2024- 06-27 |
5 |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 | *S51509R0M | (略) | 撤销 | 2024-06-27 |
6 | 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 | *Q52604R0M | (略) | 撤销 | 2024- 06-27 |
7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 | *E503 12R0M | (略) | 撤销 | 2021- 02-28 |
8 | 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 | *Q506 58R0M | (略) | 撤销 | 2021- 02-28 |
9 |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 | *S102 64R0M | (略) | 撤销 | 2021- 02-28 |
(三)康元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共受理14家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申报债权总额25,146,250.76元。管理人初步确认债权10笔,涉及债权人数9家,初步确认债权总额16,562,376.58元,其中:初步确认职工债权2笔,涉及债权人数2家,初步确认职工债权金额822,090.62元;初步确认普通债权8笔(含1笔申报职工债权,管理人将其申报的迟延履行金调整为普通债权),涉及债权人数8家,初步确认普通债权金额15,740,285.96元。暂缓确认债权5笔,涉及债权人数5家,涉及金额7,217,636.51元。
二、投资价值与优势
康元公司虽然目前陷入生产经营困境,但其名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电力资质证书等尚处于有效期内, (略) 场价值,尤其是建筑业企业资质,在现今建筑企业对于资质的信赖度越来越高的时代背景下,如果没有较高等级的建筑资质,无法承接更大的工程,企业便无法实现扩大经营。因此,康元公司名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这一企业资质的保留尤为重要。此外,康元公司在前期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工程施工经验、客户资源及合作伙伴, (略) 进行重整, (略) 存在的资质、资源将得以继续发挥作用。
三、预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1. 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预招募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2. 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可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预招募,或者修改本预招募公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3.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本预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管理人为让各投 (略) 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 (略) 相关信息保密。
4. 意向投资人因参与本案投资人预招募、报名、遴选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熟悉工商、税务、社保、住建等部门的工作流程,能够自主妥善完成重整投资方案落地相关手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略) 和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的债权、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
3. 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略) 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4. 意向投资人能够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初步重整投资方案。
四、预招募主要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8月7日18:00前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报名(以现场提交或邮寄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前应电话告知管理人)。
2. 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备注“康元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报名资料”),并同时向管理人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扫描件。上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管理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丰泽区东泽路商城综合大楼8楼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63.com
联 系 人:林雅珊、陈守锋
联系电话:*(林)、*(陈)
3. 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经营业绩、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明确投资意向,符合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或说明。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意向投资人章程复印件、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3)授权委托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意向投资人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固定电话及送达地址等);意向投资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含法定代表人、股东、实控人等)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证明材料。
(5)意向投资人的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策文件原件。
(6) (略) 情况予以保密的保密承诺函。
(7)意向投资人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形式可以为银行存款证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投资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承诺等。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同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材料封面的显著位置请标识意向投资人名称,报名材料的装袋封口请密封,密封骑缝处请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
(二)报名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材料补正,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报名未通过审查。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通知其符合报名条件。
(三)投资保证金缴交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时缴纳投资保证金10万元至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逾期未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报名工作。
康元公司管理人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 (略) (略) 管理人
账 号:*02808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泉州分行
(注:意向投资人汇款时需备注企业名称及款项性质)
(四)尽职调查
1.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 (略) 相关情况、 (略) 的基础资料并在管理人的统一组织下踏勘现场。如意向投资人需要进一步详细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 (略) 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尽职调查期限最长不超过3日,参与尽职调查人数不超过3人。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 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意向投资人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五)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本预招募公告截止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逾期未能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投资。
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
2. 明确的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
3. 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债权人的清偿方案、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后续经营计划等,并载明联系方式等。
(六)投资方案洽谈与重整投资人遴选
意向投资人提出初步重整投资方案,并与管理人及其他相关利益方进行磋商。如各方达成可行的投资方案,管理人将根据商定结果推动下一步工作。
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初步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包括公开竞价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确定投资人。
(七)签署投资协议
经管理人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五、投资保证金的处理
1. 对于最终未入选的报名者,管理人将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2. 对于入选的意向投资人,若康元公司未能转入重整程序,管理人将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若康元公司成功转入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通知,追加投资保证金,已缴交的投资保证金将待重整计划 (略) 裁定批准后不计利息自动转为投资价款。
3. 对于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或出现被确定为意向投资人而故意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其他违约或侵权行 (略) 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 管理人收取的投资保证金存放在管理人账户内监管,不作他用。管理人返还投资保证金前产生的利息(如有)或管理人没收的投资保证金(如有) (略) 财产。
六、瑕疵与风险披露
1. 康元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信用记录修复的信息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管理人对此不作保证)。受此影响,康元公司将在重整计划执行、信用记录修复、资质续期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意向投资人应谨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2. 康元公司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与资质相关的企业资信能力、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工程业绩等可能已不达标,意向投 (略) 的资质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略) 相关资质能够存续、延续,管理人对此不作保证。
3.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发现的其他瑕疵和风险,管理人均不作任何保证,风险与责任由意向投资人审慎评估并自行承担。
七、其他预招募须知
1. 本次参与报 (略) 正式进入重整程序选定投资人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 意向投资人务必在报名材料中注明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固定电话及送达地址等。管理人将按照意向投资人提供上述联系方式发送相关文书,除非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管理人变更上述联系方式。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或以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通知方式发送至指定微信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果意向投资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意向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 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活动由管理人负责组织,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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