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崇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7批-崇州市教育局学校园大宗食品采购
崇州市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崇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7批-崇州市教育局学校园大宗食品采购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第7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略) 教育局学校(园)大宗食品采购 | 采购内容:1.预包装类: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调味品。 2.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水产品。(水产品仅限海水藻类的海带、紫菜)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配送原则与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服务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配 (略)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二)配送服务期限 2023年8月15日——2025年8月14日(二年)。 (三)食品配送服务要求 1.中标配送服务商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中标配送服务商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 需满足的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监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000.* | 2023年08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07月2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度(第7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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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教育局学校(园)大宗食品采购 | 采购内容:1.预包装类:成品粮(大米、小麦粉或面粉)、成品食用油、调味品。 2.生鲜食品类:冷鲜畜禽肉、水产品。(水产品仅限海水藻类的海带、紫菜)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配送原则与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服务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配 (略)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二)配送服务期限 2023年8月15日——2025年8月14日(二年)。 (三)食品配送服务要求 1.中标配送服务商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中标配送服务商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 需满足的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监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000.* | 2023年08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教育事业保障服务中心( (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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