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乡城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乡城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2批-乡城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乡城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乡城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 采购内容:1.本县辖区内 2010 年—2012 年期间完成的农村集体土 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上,更新汇交本县已登记的集体 所有土地; 2.整理入库、更新、汇交等。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 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按照自 (略) 自然资源厅工 作部署,计划在两年时间内全面更新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 权记成果,在 2023 年底前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且将更新 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和地籍图汇交自然资源 部。自 2024 年起,县自然资源局采取“日常+定期"模式, 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结果进行更新。 需满足的要求:(一)资料收集与数据整理 1.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纸质的或已数字化的 申请书、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 查成果、成果数据库等。 2.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3.互换土地的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 同意的材料、有关批准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 4.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主地 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 5.主地权属争议调解书。 6.最新行政区划数据、高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图等。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核实已登记集体土 地所有权的现势权属状态并分类标注,建立台账。 (二)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 在核实已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充分掌握本地区工作实 际,按照确权登记到乡镇、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主体 的原则,确定技术路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开展 成果入库及更新汇交工作。 (三)整合关联已有登记成果 1.根据对已有登记成果的整理情况,按照《不动产登记 数据库标准》进行规范化处理。对已数字化的登记成果,其 空间数据要完成矢量数据坐标转换(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 地坐标系)、格式统一、拓扑检查和处理,非空间数据要进 行抽取转换;对未数字化的登记成果,其空间数据要在纸质 图件扫描数字化的基上,利用已知控制点或高分辨率正射影 像上同名地物点,纠正后进行数字化采集,非空间数据要从 纸质资料中获取相关信息,逐宗进行信息录入。 5 / 18 2.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缺失信息通过查找登记资料进 行补录。3.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整合关联,按照《不动产单元设 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利用不动产单元 代码将空间信息和非空间信息、不动产和权利、不动产权利 和登记过程进行关联。 (四)登记系统功能完善与数据入库 开展数据质检和入库,将整合关联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 数据通过质检后,纳入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提前测算成 果数据入库的工作量,对数据成果入库所需的服务器、存储 容量和备份容量等进行评估,提出扩容计划,确保入库工作 顺利开展。 (五)整理登记档案资料 档案材料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通过不动产单元代 码、原地籍号、档案号等将登记簿和电子档案进行关联,便 于追溯。 | 82.* | 2023年08月 | 无 |
2 | 乡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 采购内容:2023年—2024年完成2处自然保护区(四川佛珠峡自然保护区和四川尼*大峡谷自然保护区)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总体目标。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的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草地、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以及全民所有的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 具体目标。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界线;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需满足的要求:(一)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开展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配合做好我州行政区域内中央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 (略) 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我州不再重复登记。 (二)开展由我州负责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州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由州自然资源局会同州级相关部门、所在县(市)政府联合制发实施方案;依据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审批等资料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结合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政策文件,利用全国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确定其资源类型和分布,开展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权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以及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同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州自然资源局依据登记结果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各县(市)政府负责配合国家、省、州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同时负责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除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州自然资源局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地进行确权登记,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水流、森林、湿地、草原等,作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内的资源类型予以调查、记载,不再单独划分登记单元。同一区域内存在多个自然保护地时,以自然保护地的最大范围划分登记单元。 | 55.* | 2023年08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乡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7月2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乡城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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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乡城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 采购内容:1.本县辖区内 2010 年—2012 年期间完成的农村集体土 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上,更新汇交本县已登记的集体 所有土地; 2.整理入库、更新、汇交等。 主要功能或目标: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 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按照自 (略) 自然资源厅工 作部署,计划在两年时间内全面更新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 权记成果,在 2023 年底前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且将更新 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和地籍图汇交自然资源 部。自 2024 年起,县自然资源局采取“日常+定期"模式, 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结果进行更新。 需满足的要求:(一)资料收集与数据整理 1.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纸质的或已数字化的 申请书、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 查成果、成果数据库等。 2.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3.互换土地的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 同意的材料、有关批准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 4.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主地 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 5.主地权属争议调解书。 6.最新行政区划数据、高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图等。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核实已登记集体土 地所有权的现势权属状态并分类标注,建立台账。 (二)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 在核实已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充分掌握本地区工作实 际,按照确权登记到乡镇、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主体 的原则,确定技术路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开展 成果入库及更新汇交工作。 (三)整合关联已有登记成果 1.根据对已有登记成果的整理情况,按照《不动产登记 数据库标准》进行规范化处理。对已数字化的登记成果,其 空间数据要完成矢量数据坐标转换(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 地坐标系)、格式统一、拓扑检查和处理,非空间数据要进 行抽取转换;对未数字化的登记成果,其空间数据要在纸质 图件扫描数字化的基上,利用已知控制点或高分辨率正射影 像上同名地物点,纠正后进行数字化采集,非空间数据要从 纸质资料中获取相关信息,逐宗进行信息录入。 5 / 18 2.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缺失信息通过查找登记资料进 行补录。3.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整合关联,按照《不动产单元设 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利用不动产单元 代码将空间信息和非空间信息、不动产和权利、不动产权利 和登记过程进行关联。 (四)登记系统功能完善与数据入库 开展数据质检和入库,将整合关联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 数据通过质检后,纳入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提前测算成 果数据入库的工作量,对数据成果入库所需的服务器、存储 容量和备份容量等进行评估,提出扩容计划,确保入库工作 顺利开展。 (五)整理登记档案资料 档案材料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通过不动产单元代 码、原地籍号、档案号等将登记簿和电子档案进行关联,便 于追溯。 | 82.* | 2023年08月 | 无 |
2 | 乡城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 采购内容:2023年—2024年完成2处自然保护区(四川佛珠峡自然保护区和四川尼*大峡谷自然保护区)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总体目标。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的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草地、森林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以及全民所有的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 具体目标。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界线;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需满足的要求:(一)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开展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配合做好我州行政区域内中央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 (略) 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部和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我州不再重复登记。 (二)开展由我州负责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州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由州自然资源局会同州级相关部门、所在县(市)政府联合制发实施方案;依据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设立、审批等资料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结合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政策文件,利用全国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确定其资源类型和分布,开展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权籍调查。通过确权登记,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以及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同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州自然资源局依据登记结果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各县(市)政府负责配合国家、省、州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同时负责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除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州自然资源局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地进行确权登记,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水流、森林、湿地、草原等,作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内的资源类型予以调查、记载,不再单独划分登记单元。同一区域内存在多个自然保护地时,以自然保护地的最大范围划分登记单元。 | 55.* | 2023年08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乡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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