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2023年07月至08月政府采购意向-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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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2023年07月至08月政府采购意向-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2023年07(至)08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2023年 07(至)08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采购需求概况:该项目主要为宁阳县南四湖流域范围内部分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的设计及施工,(具体村庄以实际调研勘察为准),因地制宜选择污水治理模式,建设污水收集设施等,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行维护;3、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对服务范围内村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污水收集率≥60%;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5000

2023年08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2023年07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2023年07(至)08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2023年 07(至)08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南四湖流域2022-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采购需求概况:该项目主要为宁阳县南四湖流域范围内部分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的设计及施工,(具体村庄以实际调研勘察为准),因地制宜选择污水治理模式,建设污水收集设施等,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行维护;3、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对服务范围内村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污水收集率≥60%;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 (略) 、自治区、 (略) 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5000

2023年08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本级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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