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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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一期)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2023〕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解决蓟州区东二营镇、侯家营镇、尤古庄镇、东施古镇、东赵各庄镇、桑梓镇等6个镇所属的111个村的供水问题。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合同编号:CPSCNGSGWYQJL/HT-2023-01。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一期)进行施工监理,建设内容包括敷设管道,修建入村水表井和入户井,安装总水表、入户水表和各类阀门,砌筑应急供水井,安装阀门、灭火栓和水表,对工程破损路面进行恢复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预计建设周期14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8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联 系 人:焦欧阳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3年7月25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一期) (略) 蓟州区行政审批局以蓟审批一〔2023〕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招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解决蓟州区东二营镇、侯家营镇、尤古庄镇、东施古镇、东赵各庄镇、桑梓镇等6个镇所属的111个村的供水问题。

本次招标范围为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一期)监理,合同编号:CPSCNGSGWYQJL/HT-2023-01。主要工作内容为对蓟州区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村内供水管网工程(一期)进行施工监理,建设内容包括敷设管道,修建入村水表井和入户井,安装总水表、入户水表和各类阀门,砌筑应急供水井,安装阀门、灭火栓和水表,对工程破损路面进行恢复等。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预计建设周期14个月。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 (略) 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8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蓟州区文昌街30号

联 系 人:刘春鸥

电 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联 系 人:焦欧阳

电 话:*

邮 箱:*@*26.com

发 布 日 期:2023年7月25日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春鸥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略) 蓟州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祁琳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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