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
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7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1 | 涉案车辆拖移及停放保管服务 | 1、服务内容含日常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中拖移违法停车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中拖移事故车辆、交通警卫任务中拖移妨碍任务的车辆、抢险救灾中拖移需要救助或妨碍抢险救灾的车辆以及采购人因执行交通管理职责的其他需要拖移车辆的情形。提供清障服务期限为3年。 2、需自有或租赁使用的清障车辆为至少5辆,其中重型清障车辆1台及以上,至少1辆吊车(起吊能力至少25吨)。每辆清障车应当配备必要的作业人员,自行负责租赁车辆的保管、维修、保养、清洁及所需油料,保证各清障车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和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随时能按采购人的指令出车执行清障工作,并作出相关服务承诺。 3、投标人应当制定有严格的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报采购人备案,作业人员出车作业时须统一着装,仪容端正,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听从指挥。 4、投标人应将提供清障车及其配备的工作人员的信息报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须在24小时内重新报备。 5、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的出车指令后,必须在白天(每日6时至19时)必须在10分钟内、晚上(19时至次日6时)必须在15分钟内安排相应的清障车(包括可能使用到的吊车等作业车辆)出发尽快赶往指定地点,做好出勤登记,按采购人要求开展清障工作。 6、投标人能服从采购人关于道路清障工作的其它管理要求。清障车出发、到达和撤离任务现场时,随车人员应即时将出勤情况报告采购人相关部门。 7、清障车作业人员的劳务关系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此法律关系。 8、采购人民警在任务现场与清障车辆沟通执行任务时,应对执行任务的过程进行摄影或摄像。中标供应商作业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按规范操作。执行任务时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双方应分别按下列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1)因采购人下达指令错误导致的,由采购人承担责任; 2)因中标供应商完成任务过程中,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造成被拖移车辆损毁、人身伤害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与后果; 3)无法确认责任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完成任务后,被拖移车辆在中标供应商停车场发生损毁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9、停车场场地要求:所提供停车保管场所 (略) 右江区辖区道路(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田阳区辖区高速公路(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田东县辖区高速公路(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 (略) 辖区高速公路(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队)交通违法拖移、扣押、涉案车辆的保管要求; 10、投标人要求具备面积至少为25亩的车辆放置场地并按分类、按年份、分区域进行保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能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增加停车场面积。 11、承诺停车场具备完善的每天24小时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要实现整个停车场全覆盖、无死角,且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限需达到6个月及以上。 12、停车场具有场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合同且租赁年限至少5年以上。在投标文件中请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13、停车场要有1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有3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3台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监控装置,并按*方要求安装涉案车辆登记管理系统及其他要求的办公系统。办公室内按要求上墙公示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内容。 14、停车场要有250平方米及以上的封闭式仓库及250平米的遮阳棚。 15、停车场符合具有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监控等设施,能开展车辆保管、车辆出入管理等工作;根据车辆类别设立不同的停车区和对应的标志牌及通行区域;具备有效防止涉案车辆强行冲卡的门禁系统。 16、停车场外围需设置醒目的指路引导牌,出入口安装照明设施。 17、停车场应至少配备6名专职管理人员。 18、停车场每天24小时专人保管。停车场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办理车辆存取手续,24小时组织人员现场巡查,确保停放车辆安全。 19、在执法机关扣留涉案车辆调查处理的期限内,*方不得收取涉案车辆所有人的拖车费和停车费。当事人(代理人)在超出扣留期限领取车辆的,停车场管理方需收取停车管理费的必须严 (略) 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且不得收取拖车费。 20、对采购人公告拍卖报废的车辆,在采购人现场监督下由中标 (略) 完成车辆交接。 21、停车场因拖移、保管车辆过程中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的,由停车场负责和车主自行协商赔偿。 22、停车场不得私自使用被扣留停放保管的车辆、车载物品及其他附属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纠纷及费用由停车场负责。 23、中标供应商需负责承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等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并负责免费将交警支队原扣留车辆搬迁至中标供应商及提供免费保管。 24、高速大队停车场分包服务,参照执行。 | 897 | 2023年09月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进行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3年07月26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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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涉案车辆拖移及停放保管服务 | 1、服务内容含日常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中拖移违法停车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中拖移事故车辆、交通警卫任务中拖移妨碍任务的车辆、抢险救灾中拖移需要救助或妨碍抢险救灾的车辆以及采购人因执行交通管理职责的其他需要拖移车辆的情形。提供清障服务期限为3年。 2、需自有或租赁使用的清障车辆为至少5辆,其中重型清障车辆1台及以上,至少1辆吊车(起吊能力至少25吨)。每辆清障车应当配备必要的作业人员,自行负责租赁车辆的保管、维修、保养、清洁及所需油料,保证各清障车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和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随时能按采购人的指令出车执行清障工作,并作出相关服务承诺。 3、投标人应当制定有严格的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报采购人备案,作业人员出车作业时须统一着装,仪容端正,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听从指挥。 4、投标人应将提供清障车及其配备的工作人员的信息报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须在24小时内重新报备。 5、投标人接到采购人的出车指令后,必须在白天(每日6时至19时)必须在10分钟内、晚上(19时至次日6时)必须在15分钟内安排相应的清障车(包括可能使用到的吊车等作业车辆)出发尽快赶往指定地点,做好出勤登记,按采购人要求开展清障工作。 6、投标人能服从采购人关于道路清障工作的其它管理要求。清障车出发、到达和撤离任务现场时,随车人员应即时将出勤情况报告采购人相关部门。 7、清障车作业人员的劳务关系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此法律关系。 8、采购人民警在任务现场与清障车辆沟通执行任务时,应对执行任务的过程进行摄影或摄像。中标供应商作业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按规范操作。执行任务时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双方应分别按下列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1)因采购人下达指令错误导致的,由采购人承担责任; 2)因中标供应商完成任务过程中,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造成被拖移车辆损毁、人身伤害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与后果; 3)无法确认责任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完成任务后,被拖移车辆在中标供应商停车场发生损毁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 9、停车场场地要求:所提供停车保管场所 (略) 右江区辖区道路(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田阳区辖区高速公路(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田东县辖区高速公路(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 (略) 辖区高速公路(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四大队)交通违法拖移、扣押、涉案车辆的保管要求; 10、投标人要求具备面积至少为25亩的车辆放置场地并按分类、按年份、分区域进行保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能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增加停车场面积。 11、承诺停车场具备完善的每天24小时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要实现整个停车场全覆盖、无死角,且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限需达到6个月及以上。 12、停车场具有场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合同且租赁年限至少5年以上。在投标文件中请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13、停车场要有1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有3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3台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监控装置,并按*方要求安装涉案车辆登记管理系统及其他要求的办公系统。办公室内按要求上墙公示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内容。 14、停车场要有250平方米及以上的封闭式仓库及250平米的遮阳棚。 15、停车场符合具有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监控等设施,能开展车辆保管、车辆出入管理等工作;根据车辆类别设立不同的停车区和对应的标志牌及通行区域;具备有效防止涉案车辆强行冲卡的门禁系统。 16、停车场外围需设置醒目的指路引导牌,出入口安装照明设施。 17、停车场应至少配备6名专职管理人员。 18、停车场每天24小时专人保管。停车场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办理车辆存取手续,24小时组织人员现场巡查,确保停放车辆安全。 19、在执法机关扣留涉案车辆调查处理的期限内,*方不得收取涉案车辆所有人的拖车费和停车费。当事人(代理人)在超出扣留期限领取车辆的,停车场管理方需收取停车管理费的必须严 (略) 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且不得收取拖车费。 20、对采购人公告拍卖报废的车辆,在采购人现场监督下由中标 (略) 完成车辆交接。 21、停车场因拖移、保管车辆过程中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的,由停车场负责和车主自行协商赔偿。 22、停车场不得私自使用被扣留停放保管的车辆、车载物品及其他附属品,由此造成的损失、纠纷及费用由停车场负责。 23、中标供应商需负责承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等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并负责免费将交警支队原扣留车辆搬迁至中标供应商及提供免费保管。 24、高速大队停车场分包服务,参照执行。 | 897 | 2023年09月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进行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3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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