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乡村振兴局本级2023年07至08月政府采购意向-来凤县2023“防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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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乡村振兴局本级2023年07至08月政府采购意向-来凤县2023“防贫保”

来凤县乡村振兴局本级2023年07(至)08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3-07-27 15:14|发布单位:来凤县乡村振兴局本级|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来凤县乡村振兴局本级2023年07(至)08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来凤县2023“防贫保”

采购内容:根据“只设定条件,不确定对象”的原则,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框定人群进行投保,不事先确定具体对象,参保人员不记名,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标准为:低于来凤县2022年农村人均年收入2倍以下的农村居民。;主要功能或目标:(一)因病(含疾病和意外)致贫
保险责任: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在境内 (略) 治疗,实际支付的属于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范围内的、合理 (略) 医疗费用,在经医保报销后,保险人自付费用余额超过10000元者按50%给予赔付。
(二)因意外残疾致贫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JR/T 0083-2013)〕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不在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之列,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残疾保险金责任。
(三)因意外身故致贫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四)因灾致贫返贫
保险责任: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导致财产损毁(不含机动车辆),且无责任方赔偿部分;
(五)因产业发展失败致贫(产业保)
保障品种:种、养植业:水稻、玉米、蔬菜、香菇、羊肚菌、茶叶、藤茶、油茶、能繁母猪、育肥猪、牛、羊。
保险责任: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病虫害;疾病、疫病;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国家各项扶贫方针政策,瞄准临贫易贫重点人群,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示范引领、规范操作”的原则,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精准防贫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行业体制机制优势,控制贫困增量,有效防止农村贫困边缘低收入户因病、因灾、因产业发展失败致贫现象。。

200

2023-08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参保对象个人申请,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确认,村内公示, (略) 审核通过后,进行理赔;对于乡镇审核通过后,但保险公司审核不通过的,由保险公司将不通过的理由和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乡镇和参保对象个人。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来凤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2023年07月27日

来凤县乡村振兴局本级2023年07(至)08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3-07-27 15:14|发布单位:来凤县乡村振兴局本级|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来凤县乡村振兴局本级2023年07(至)08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来凤县2023“防贫保”

采购内容:根据“只设定条件,不确定对象”的原则,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框定人群进行投保,不事先确定具体对象,参保人员不记名,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标准为:低于来凤县2022年农村人均年收入2倍以下的农村居民。;主要功能或目标:(一)因病(含疾病和意外)致贫
保险责任: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在境内 (略) 治疗,实际支付的属于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报销范围内的、合理 (略) 医疗费用,在经医保报销后,保险人自付费用余额超过10000元者按50%给予赔付。
(二)因意外残疾致贫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JR/T 0083-2013)〕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不在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之列,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残疾保险金责任。
(三)因意外身故致贫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达到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保障标准,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四)因灾致贫返贫
保险责任: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导致财产损毁(不含机动车辆),且无责任方赔偿部分;
(五)因产业发展失败致贫(产业保)
保障品种:种、养植业:水稻、玉米、蔬菜、香菇、羊肚菌、茶叶、藤茶、油茶、能繁母猪、育肥猪、牛、羊。
保险责任: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病虫害;疾病、疫病;野生动物破坏农作物。;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国家各项扶贫方针政策,瞄准临贫易贫重点人群,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示范引领、规范操作”的原则,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精准防贫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行业体制机制优势,控制贫困增量,有效防止农村贫困边缘低收入户因病、因灾、因产业发展失败致贫现象。。

200

2023-08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参保对象个人申请,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确认,村内公示, (略) 审核通过后,进行理赔;对于乡镇审核通过后,但保险公司审核不通过的,由保险公司将不通过的理由和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乡镇和参保对象个人。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来凤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2023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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