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水利局2023年09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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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水利局2023年09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内容:1.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 2.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图册编制; 3.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编制; 4.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图册编制; 5.完成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书及附件编制。;主要功能或目标:1. 大理河为无定河的一级支流。2017年7月25日至26日, (略) 无定河流域发生特大暴雨、特大洪涝灾害(简称“7.26”洪水),支流大理河发生全流域特大暴雨洪水,导致绥德县城被淹,县城区洪涝灾害严重,造成经济损失40多亿元的巨大灾难,灾后重建工作任务艰巨。为科学指导灾后重建工作,构建科学完善的防洪体系,统筹安排各项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县城整体防洪能力,加快推进我县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的建设进程,有效解轻我县城区大理河的防洪压力,保障县城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充分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完善采购流程,为项目立项早日开工创造条件。 3. 通过绥德县分洪洞防洪系统骨干治理工程建设,县城基本建成完善的防洪保安体系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县城大理河防洪能力整体提高到30年一遇,整体防洪标准达到国家设防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集防洪、水生态环境于一体的“安全、生态、景美”滨河生态区,实现人水和谐。;需满足的要求:1.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涉及区域进行实地勘测,提供满足精度的工程测量成果; 2.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要求,提供地质勘察成果,并根据项目审查修改意见完成相应的地质补充勘察工作; 3.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达到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要求。成果经专家评审后,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顺利取得审批文件; 4.需满足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 (略) 河道管理条例》; (5)《绥德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 (6)《 (略) 绥德县城 “7.26” 灾后大理河防洪治理工程规划实施方案报告》; (7)《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21); (8)《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 (8)《防洪标准》(GB50201-2014); (9)《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10)《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2012); (1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12)《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13)《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 279-2016); 5.提交最终符合质量要求的规划方案成果(纸质版)8份。。 870.50 2023年09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绥德县水利局

2023年07月2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略) “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内容:1.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 2.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图册编制; 3.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编制; 4.完成可行性研究设计图册编制; 5.完成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书及附件编制。;主要功能或目标:1. 大理河为无定河的一级支流。2017年7月25日至26日, (略) 无定河流域发生特大暴雨、特大洪涝灾害(简称“7.26”洪水),支流大理河发生全流域特大暴雨洪水,导致绥德县城被淹,县城区洪涝灾害严重,造成经济损失40多亿元的巨大灾难,灾后重建工作任务艰巨。为科学指导灾后重建工作,构建科学完善的防洪体系,统筹安排各项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县城整体防洪能力,加快推进我县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的建设进程,有效解轻我县城区大理河的防洪压力,保障县城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充分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完善采购流程,为项目立项早日开工创造条件。 3. 通过绥德县分洪洞防洪系统骨干治理工程建设,县城基本建成完善的防洪保安体系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县城大理河防洪能力整体提高到30年一遇,整体防洪标准达到国家设防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集防洪、水生态环境于一体的“安全、生态、景美”滨河生态区,实现人水和谐。;需满足的要求:1.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涉及区域进行实地勘测,提供满足精度的工程测量成果; 2.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要求,提供地质勘察成果,并根据项目审查修改意见完成相应的地质补充勘察工作; 3.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618-2021)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达到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要求。成果经专家评审后,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顺利取得审批文件; 4.需满足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 (略) 河道管理条例》; (5)《绥德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 (6)《 (略) 绥德县城 “7.26” 灾后大理河防洪治理工程规划实施方案报告》; (7)《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21); (8)《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 (8)《防洪标准》(GB50201-2014); (9)《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10)《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 50805-2012); (1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12)《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7-2011); (13)《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 279-2016); 5.提交最终符合质量要求的规划方案成果(纸质版)8份。。 870.50 2023年09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绥德县水利局

2023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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