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信息网络中心外网机房改造招标公告
海委信息网络中心外网机房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委信息网络中心外网机房改造初步设计及设计变更已经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分别以海规计〔2023〕2号和海规计〔2023〕34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 (略) 。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原海委信息网络中心外网机房(以下简称“原外网机房”)位于海委机关防汛调度楼(海委防调楼)首层北侧区域,是海委政务系统、业务应用、网络交换、计算及存储资源、数据资源的核心基础运行环境,是海委水利业务现代化的中枢和大脑,更是支撑数字孪生海河建设和发展的主阵地。原外网机房于2006年按照《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中C级标准改造建设完成,含主机房区、电池间、监控值班室、备品备件间、维护走道等。其中主机房区设置26个机柜,其中网络机柜9个,服务器机柜17个,承载网络交换设备及网络安全设备近60台,服务器、存储备份设备共110台,配电柜3台,UPS主机2组,大功率精密空调2台。
原外网机房运行已16年以上,各类设施均老化严重,故障频发,进行改造是化解安全风险、保障安全生产运行的重要途径;机房空调外机噪音较大,机房总体能耗居高不下,需要降低机房整体能耗和污染,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同时,外网机房需要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系统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物理安全防护标准要求。
海委云机房 (略) 内平房仓库区域,面积为63m2,布置了9个机柜,主要承载海委基础设施云相关设备的运行。
本项目主要是在海委海河档案馆及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海委档案楼)改造外网机房(含主机房区、电池区),包括外网机房的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网络与布线系统、监控与安防系统建设以及土建配套改造,在外网机房配置1组双排微模块机柜,搬迁1组单排微模块机柜;改造外网机房监控室,改造海委防调楼配线间;将原外网机房和云机房内全部设备迁移至外网机房并重新上线正常运行;统筹利旧原外网机房和云机房设施设备。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委信息网络中心外网机房改造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委信息网络中心外网机房改造,合同编号:2023-WWJF-003。主要内容包括外网机房消防系统改造、电气系统改造、空气调节系统改造、模块化机柜改造、网络与布线系统改造、监控与安防系统改造、土建配套改造和设备迁移,以及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工作。
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近五年(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7月~2023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7月28日15时至2023年8月4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0151。
6.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7.踏勘现场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8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海委政务门户网站(http://**.cn)、天津普泽 (略) 网(http://**.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人:张涛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63.com
联系人:段旭江
电话:022-*转813,*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8日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涛
电话:022-*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恒伟
电话:022-*
1.招标条件
海委信息网络中心外网机房改造初步设计及设计变更已经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分别以海规计〔2023〕2号和海规计〔2023〕34号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 (略) 。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原海委信息网络中心外网机房(以下简称“原外网机房”)位于海委机关防汛调度楼(海委防调楼)首层北侧区域,是海委政务系统、业务应用、网络交换、计算及存储资源、数据资源的核心基础运行环境,是海委水利业务现代化的中枢和大脑,更是支撑数字孪生海河建设和发展的主阵地。原外网机房于2006年按照《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中C级标准改造建设完成,含主机房区、电池间、监控值班室、备品备件间、维护走道等。其中主机房区设置26个机柜,其中网络机柜9个,服务器机柜17个,承载网络交换设备及网络安全设备近60台,服务器、存储备份设备共110台,配电柜3台,UPS主机2组,大功率精密空调2台。
原外网机房运行已16年以上,各类设施均老化严重,故障频发,进行改造是化解安全风险、保障安全生产运行的重要途径;机房空调外机噪音较大,机房总体能耗居高不下,需要降低机房整体能耗和污染,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同时,外网机房需要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系统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物理安全防护标准要求。
海委云机房 (略) 内平房仓库区域,面积为63m2,布置了9个机柜,主要承载海委基础设施云相关设备的运行。
本项目主要是在海委海河档案馆及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海委档案楼)改造外网机房(含主机房区、电池区),包括外网机房的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网络与布线系统、监控与安防系统建设以及土建配套改造,在外网机房配置1组双排微模块机柜,搬迁1组单排微模块机柜;改造外网机房监控室,改造海委防调楼配线间;将原外网机房和云机房内全部设备迁移至外网机房并重新上线正常运行;统筹利旧原外网机房和云机房设施设备。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委信息网络中心外网机房改造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委信息网络中心外网机房改造,合同编号:2023-WWJF-003。主要内容包括外网机房消防系统改造、电气系统改造、空气调节系统改造、模块化机柜改造、网络与布线系统改造、监控与安防系统改造、土建配套改造和设备迁移,以及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工作。
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评标时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近五年(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7月~2023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7月28日15时至2023年8月4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 (略) ;
开户银行: (略) 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0151。
6.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7.踏勘现场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8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海委政务门户网站(http://**.cn)、天津普泽 (略) 网(http://**.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
招标人地址: (略) 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人:张涛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63.com
联系人:段旭江
电话:022-*转813,*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8日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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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利信息网络中心
受理负责人:刘恒伟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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