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1破17号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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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闽01破17号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6月9日, (略) (略) 作出(2023)闽01破申2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下称“闽能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7月13日,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十三条、二十二条第一款、《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作出(2023)闽01破17号决定书,指定福建 (略) 担任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为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拟引入投资人实现重整目标,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开招募投资人事项进行公告:

一、企业基本概况

(略) 成立于2009年11月,原先由 (略) (略) (略) 共同出资设立,2014年12月份进行股权变更, (略) 对本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海石 (略) ,截止2014年,中海石 (略) 成为本公司股东,持股70%。 (略) 专门从事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和运营。天然气的大特点是清洁,同燃油车相比,天然气(lng)汽车尾气中有害气体含量大幅减少,且不存在导致人体呼吸道疾病及癌症的、铅、粉尘等有害物质。同时,天然气汽车噪音也比传统燃油车减少了近40%。

作为由两家国企积极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共 (略) ,具备了开展lng汽车加气站建设及经营所需的资金、气源、用户的优势和政策的支持。 (略) 成立后, (略) 科技厅lng汽车加气示范站建设项目,已建成了连江县、福州工业路及白湖亭等lng汽车加气示范站的建设,为lng汽 (略) 、全省,乃至整个海西地区的推广起到示范作用。

二、公司基本信息

(一)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6T

法定代表人

林毅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国有控股)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09年11月23日

营业期限

2009年11月23日至 2039年11月22日

登记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略) 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十五层

经营范围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加油站的建设和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加油站的投资及其技术咨询服务;燃气信息咨询;油气替代能源、新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燃气汽车技术咨询服务;气瓶(CNG车用气瓶)的安装及配件销售;管道燃气经营;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天然气[富含*烷的](产品化作为工业原料使用,非燃料)的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酒、饮料及茶叶零售(不含国境口岸);其他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国境口岸);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日用杂品零售;百货零售;五金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中海石 (略)

70%

700

700

(略) (略)

30%

300

300

合计

100%

1000

1000

三、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特别说明:所列资产情况是管理人 (略) 自行委托的天健 (略) 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拟破产清算所涉及 (略) 净资产(含全部资产及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001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1月30日]。下述情况仅供投资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事项任何形式的担保。

(一)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17.01万元。土地使用者为: (略) ;土地坐落:连江县江南乡魁歧村;2011年9月9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权证号为:连江单国用(2011)第1jd0005号;土地登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50年;终止日期为2061年8月18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登记面积为:2500平方米,开发程度五通一平。

2.许可资质:公司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在9个加气站具备加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共计16项,市场估价约300万左右。

(二)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账共计 8项,主要包括连江加气站站房、白湖亭加气站站房、鳌峰洲站站房、长乐站站房、鳌峰洲新CNG站、福湾齐安站房建筑物、平潭站建筑及站房、马尾建筑及站房,结构分别为框架、砖混、简易等,分别建成于2010-2016年,总建筑面积1144.86平方米。各加气站房屋建筑物所占土地除 (略) 自持土地外,其他土地均为租赁用地。部分站点因租赁站点关闭,相关资产己报废。具体如下:

①连江加气站站房: (略) 连江县江南乡魁歧村104国道2290公里+100米处,包含营业房及1.3平米简易配电房,均为自建房产。目前己关停,房屋建筑物处于闲置状态,所占土地为自持土地。

②马尾站建筑及站房:整体包含站房、罩棚、储罐区、油罐区、室外道路等,该站点为临时站,所占场地的租贸合同已到期。截至评估基准日,站点己关停,房屋建筑物处于闲置状态。

③鳌蜂洲站、鳌峰洲新CNG站房: (略) 鳌峰洲五孔水闸旁鳌港路11号,整体包含罐区土建、道路、站房、罩棚等。场地租贸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截至评估基准日,站点己关停,房屋建筑物处于闲置状态。

④长乐站站房、福湾齐安站房建筑物、白湖亭加气站站房、平潭站建筑及站房:截至评估基准日,场地租赁合同己终止,站点己关停。除福湾齐安站房外,其他站点罩棚已被拆除。上述房屋建筑物己申请报废。

2、构筑物

账面原值128.67万元,主要包括连江加气站的围墙、罩棚、围堰、地坪。

3、机器设备

账面原值3180.67万元,约为132项150台(套),主要为各加气站设备,包括全浸润型低温泵、加气机、储气瓶组、空温式高压气化器、LNG低温高压柱塞泵、变频启动柜、EAG加热器、储罐气化器、泵撬系统、柴油发动机、CNG加臭装置、加气枪、低温液体贮槽以及其他辅助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已报废设备共计7项,技术落后淘汰、拆除后设备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待报废设备共计19项,其余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

4、车辆

共计5辆:

闽 ACB708 福特蒙迪欧车辆,待报废;

闽 ABY271 悦达起亚狮跑车辆,状态良好;

闽 AFJ223 尼桑轿车,状态良好;

闽 AGE706 索纳塔轿车,闲置;

闽 AWS173 江铃皮卡车,闲置。

5、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共计155台,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空调、防爆对讲机、投影机、摄像机、气体检测仪以及办公家具等,分布于闽能燃气办公室内以及各加气站或气化站内。截至评估基准日,70项设备已报废,21项设备待报废,25项设备闲置,其余正常使用。

(三)使用权资产

包括经营租赁用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主要为租赁 (略) 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十五层的办公室以及租赁 (略) 的两间作为员工宿舍的房屋。

四、公司负债情况

据债务人 (略) 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期末,闽能燃气负债合计1655.39万元。因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遴选指定的审计机构尚未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故上述并非为最终的负债情况。

五、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略) 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述条件。

(4)须在报名的同时一次性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佰万元)(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行: (略) 福州福马支行,账号:*00766)。未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正式参与本案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且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截至 2022年12月底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并且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5)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到2023年9月30日18时止。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要约邀请。本公告不能成为约束管理人或者对管理人不利的证据。

(2)报名地点: (略) 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路富力中心A座606。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并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二份。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3年9月30日1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 (略) 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 (略) 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 (略) 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要素综合制定遴选方案,遴选方案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根据遴选方案在规定日期前调整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等内容,并由管理人按照遴选方案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五)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否则,视为正式重整投资人违约。

3.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六、重整保证金缴纳相关情况说明

(一)保证金的缴纳及转换

意向投资人需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超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意向投资人支付的重整保证金在意向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方案》 (略) 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内容完成各项义务后可以转为重整投资资金。

(二)保证金的退还

1、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选定及向重整投资人送达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申请退还除中选投资人之外,其他意向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如报名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不符合报名条件,则管理人将在正式报名后10个工作日 (略) 申请退还意向重整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

2、退还的重整保证金为意向投资人支付的本金,不计利息。

3、保证金的退款账户为来款账户。

(三)保证金的没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资料为真实合法。如存在任何虚假,管理人有权随时取消其参与遴选重整投资人资格以及没收保证金。

2、正式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前,如意向投资人表示退出重整投资人遴选或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追索。

3、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如因重整投资人退出重整程序或不执行重整计划导致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或重新选定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全部已投入资金,重整投资人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4、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七、其他

1、闽能公司系以破产清算立案,若在本次招募期限内能够确定重整投资人,则管理人将在招募期 (略) 申请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若本次未能招募到重整投资人,则管理人将依法继续推进破产清算程序。

2、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

3、本招 (略) 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4、本公告未尽事宜,如遴选规则等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 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重整资产范围以管理人 (略) 裁定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

6、内容并不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并自行对尽职调查的结果负责,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

7、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组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8、关于公司资产和负债现状等具体详细信息,在报名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进一步向管理人咨询。

9、本招募公告规定的相应程序和资格条件,如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可以结合项目情况据实调整招募方案并另行组织实施:

① 根据评审标准综合评定后无适格重整意向投资人;

② 其他实质影响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程序和方案的情形。

10、如有影响本次招募的重大事 (略) 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计划,且无需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11、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12、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 (略) 批准, (略) 宣告债务人破产则重整投资协议将自动解除,钱款无息退还来款账户,请广大投资人注意风险。

13、本公告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女士 *; 张先生 *

联系地址: (略) 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路富力中心A座606。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 (略) 项目投资,抓住投资良机,积极与管理人洽谈。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略)
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6月9日, (略) (略) 作出(2023)闽01破申2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下称“闽能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7月13日,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十三条、二十二条第一款、《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作出(2023)闽01破17号决定书,指定福建 (略) 担任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为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拟引入投资人实现重整目标,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开招募投资人事项进行公告:

一、企业基本概况

(略) 成立于2009年11月,原先由 (略) (略) (略) 共同出资设立,2014年12月份进行股权变更, (略) 对本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海石 (略) ,截止2014年,中海石 (略) 成为本公司股东,持股70%。 (略) 专门从事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和运营。天然气的大特点是清洁,同燃油车相比,天然气(lng)汽车尾气中有害气体含量大幅减少,且不存在导致人体呼吸道疾病及癌症的、铅、粉尘等有害物质。同时,天然气汽车噪音也比传统燃油车减少了近40%。

作为由两家国企积极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共 (略) ,具备了开展lng汽车加气站建设及经营所需的资金、气源、用户的优势和政策的支持。 (略) 成立后, (略) 科技厅lng汽车加气示范站建设项目,已建成了连江县、福州工业路及白湖亭等lng汽车加气示范站的建设,为lng汽 (略) 、全省,乃至整个海西地区的推广起到示范作用。

二、公司基本信息

(一)工商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6T

法定代表人

林毅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国有控股)

经营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09年11月23日

营业期限

2009年11月23日至 2039年11月22日

登记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略) 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十五层

经营范围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加油站的建设和经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加油站的投资及其技术咨询服务;燃气信息咨询;油气替代能源、新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燃气汽车技术咨询服务;气瓶(CNG车用气瓶)的安装及配件销售;管道燃气经营;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投资;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天然气[富含*烷的](产品化作为工业原料使用,非燃料)的无储存场所经营(票据批发);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酒、饮料及茶叶零售(不含国境口岸);其他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国境口岸);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零售;日用杂品零售;百货零售;五金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中海石 (略)

70%

700

700

(略) (略)

30%

300

300

合计

100%

1000

1000

三、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特别说明:所列资产情况是管理人 (略) 自行委托的天健 (略) 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拟破产清算所涉及 (略) 净资产(含全部资产及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001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1月30日]。下述情况仅供投资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事项任何形式的担保。

(一)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17.01万元。土地使用者为: (略) ;土地坐落:连江县江南乡魁歧村;2011年9月9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权证号为:连江单国用(2011)第1jd0005号;土地登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50年;终止日期为2061年8月18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登记面积为:2500平方米,开发程度五通一平。

2.许可资质:公司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在9个加气站具备加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共计16项,市场估价约300万左右。

(二)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账共计 8项,主要包括连江加气站站房、白湖亭加气站站房、鳌峰洲站站房、长乐站站房、鳌峰洲新CNG站、福湾齐安站房建筑物、平潭站建筑及站房、马尾建筑及站房,结构分别为框架、砖混、简易等,分别建成于2010-2016年,总建筑面积1144.86平方米。各加气站房屋建筑物所占土地除 (略) 自持土地外,其他土地均为租赁用地。部分站点因租赁站点关闭,相关资产己报废。具体如下:

①连江加气站站房: (略) 连江县江南乡魁歧村104国道2290公里+100米处,包含营业房及1.3平米简易配电房,均为自建房产。目前己关停,房屋建筑物处于闲置状态,所占土地为自持土地。

②马尾站建筑及站房:整体包含站房、罩棚、储罐区、油罐区、室外道路等,该站点为临时站,所占场地的租贸合同已到期。截至评估基准日,站点己关停,房屋建筑物处于闲置状态。

③鳌蜂洲站、鳌峰洲新CNG站房: (略) 鳌峰洲五孔水闸旁鳌港路11号,整体包含罐区土建、道路、站房、罩棚等。场地租贸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截至评估基准日,站点己关停,房屋建筑物处于闲置状态。

④长乐站站房、福湾齐安站房建筑物、白湖亭加气站站房、平潭站建筑及站房:截至评估基准日,场地租赁合同己终止,站点己关停。除福湾齐安站房外,其他站点罩棚已被拆除。上述房屋建筑物己申请报废。

2、构筑物

账面原值128.67万元,主要包括连江加气站的围墙、罩棚、围堰、地坪。

3、机器设备

账面原值3180.67万元,约为132项150台(套),主要为各加气站设备,包括全浸润型低温泵、加气机、储气瓶组、空温式高压气化器、LNG低温高压柱塞泵、变频启动柜、EAG加热器、储罐气化器、泵撬系统、柴油发动机、CNG加臭装置、加气枪、低温液体贮槽以及其他辅助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已报废设备共计7项,技术落后淘汰、拆除后设备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待报废设备共计19项,其余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

4、车辆

共计5辆:

闽 ACB708 福特蒙迪欧车辆,待报废;

闽 ABY271 悦达起亚狮跑车辆,状态良好;

闽 AFJ223 尼桑轿车,状态良好;

闽 AGE706 索纳塔轿车,闲置;

闽 AWS173 江铃皮卡车,闲置。

5、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共计155台,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空调、防爆对讲机、投影机、摄像机、气体检测仪以及办公家具等,分布于闽能燃气办公室内以及各加气站或气化站内。截至评估基准日,70项设备已报废,21项设备待报废,25项设备闲置,其余正常使用。

(三)使用权资产

包括经营租赁用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主要为租赁 (略) 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十五层的办公室以及租赁 (略) 的两间作为员工宿舍的房屋。

四、公司负债情况

据债务人 (略) 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期末,闽能燃气负债合计1655.39万元。因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遴选指定的审计机构尚未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故上述并非为最终的负债情况。

五、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 (略) 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述条件。

(4)须在报名的同时一次性向管理人账户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佰万元)(户名: (略) 管理人,开户行: (略) 福州福马支行,账号:*00766)。未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正式参与本案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且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截至 2022年12月底的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并且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5)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投资方案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到2023年9月30日18时止。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也不构成要约邀请。本公告不能成为约束管理人或者对管理人不利的证据。

(2)报名地点: (略) 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路富力中心A座606。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并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投资人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承诺书》一式二份。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2023年9月30日1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如仅有 (略) 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 (略) 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 (略) 的监督下,有权结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要素综合制定遴选方案,遴选方案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可根据遴选方案在规定日期前调整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等内容,并由管理人按照遴选方案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五)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否则,视为正式重整投资人违约。

3.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六、重整保证金缴纳相关情况说明

(一)保证金的缴纳及转换

意向投资人需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超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意向投资人支付的重整保证金在意向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方案》 (略) 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内容完成各项义务后可以转为重整投资资金。

(二)保证金的退还

1、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选定及向重整投资人送达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申请退还除中选投资人之外,其他意向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如报名参与遴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不符合报名条件,则管理人将在正式报名后10个工作日 (略) 申请退还意向重整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

2、退还的重整保证金为意向投资人支付的本金,不计利息。

3、保证金的退款账户为来款账户。

(三)保证金的没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资料为真实合法。如存在任何虚假,管理人有权随时取消其参与遴选重整投资人资格以及没收保证金。

2、正式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前,如意向投资人表示退出重整投资人遴选或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追索。

3、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如因重整投资人退出重整程序或不执行重整计划导致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或重新选定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全部已投入资金,重整投资人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4、意向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七、其他

1、闽能公司系以破产清算立案,若在本次招募期限内能够确定重整投资人,则管理人将在招募期 (略) 申请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若本次未能招募到重整投资人,则管理人将依法继续推进破产清算程序。

2、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

3、本招 (略) 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4、本公告未尽事宜,如遴选规则等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 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重整资产范围以管理人 (略) 裁定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

6、内容并不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并自行对尽职调查的结果负责,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

7、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组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8、关于公司资产和负债现状等具体详细信息,在报名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进一步向管理人咨询。

9、本招募公告规定的相应程序和资格条件,如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可以结合项目情况据实调整招募方案并另行组织实施:

① 根据评审标准综合评定后无适格重整意向投资人;

② 其他实质影响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程序和方案的情形。

10、如有影响本次招募的重大事 (略) 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计划,且无需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11、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12、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 (略) 批准, (略) 宣告债务人破产则重整投资协议将自动解除,钱款无息退还来款账户,请广大投资人注意风险。

13、本公告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林女士 *; 张先生 *

联系地址: (略) 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路富力中心A座606。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 (略) 项目投资,抓住投资良机,积极与管理人洽谈。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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