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盘龙城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测量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武汉市第一医院盘龙城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测量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中 (略) ( (略) (略) )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测量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新地 (略) ( (略) 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 1 栋 19层 1-15 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WHXD-C050-F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4886
3、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 (略) (略) )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测量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3505(万元)
6、最高限价:50.3505(万元)
7、采购需求:
(略) 中 (略) ( (略) (略) )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测量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规划条件核实测量、配套绿地竣工验收面积测量、 (略) 专项规划核实测量等。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出具测量结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新地 (略) ( (略) 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 1 栋 19层 1-15 号房)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如需网上获取的,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新地 (略) ( (略) 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 1 栋 19层 1-15 号房)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新地 (略) ( (略) 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 1 栋 19层 1-15 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信用信息查询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http://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应当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信用信息有效性为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磋商有效期内信用信息发生变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已产生成交结果的应撤消其成交资格,已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应当终止合同,所发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1)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2)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 (略)
地 址: (略) 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新地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 1 栋 19 层 1-15 号房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桂珍、卢天、王振宇
电 话:027-*
【项目概况】
(略) 中 (略) ( (略) (略) )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测量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新地 (略) ( (略) 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 1 栋 19层 1-15 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WHXD-C050-F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4886
3、项目名称: (略) 中 (略) ( (略) (略) )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测量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3505(万元)
6、最高限价:50.3505(万元)
7、采购需求:
(略) 中 (略) ( (略) (略) )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验收测量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规划条件核实测量、配套绿地竣工验收面积测量、 (略) 专项规划核实测量等。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出具测量结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新地 (略) ( (略) 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 1 栋 19层 1-15 号房)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如需网上获取的,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新地 (略) ( (略) 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 1 栋 19层 1-15 号房)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新地 (略) ( (略) 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 1 栋 19层 1-15 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2、信用信息查询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http://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应当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信用信息有效性为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磋商有效期内信用信息发生变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已产生成交结果的应撤消其成交资格,已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应当终止合同,所发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1)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2)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中 (略)
地 址: (略) 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新地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 1 栋 19 层 1-15 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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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桂珍、卢天、王振宇
电 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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