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某部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我部的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后,现发布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交付时间等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情况。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某部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
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0月
三、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清显控系统、会议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信息流调试处理系统、云桌面系统、集中控制系统、机房建设、设备搬迁及业务割接、综合布线等。项目概算金额1058万元。
由于该建设项目部分涉密,需获取项目技术文件且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指定专人在公示期内赴现场领取项目技术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供应商领取采购需求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3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提供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二)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并提供“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括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未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12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2.中标方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点:江苏泰州,*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具体地址签订合同时提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罗先生 *、 许先生 *
地 址: (略)
2023年8月1日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我部的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后,现发布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交付时间等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情况。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某部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意向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
预计采购时间:2023年10月
三、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高清显控系统、会议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信息流调试处理系统、云桌面系统、集中控制系统、机房建设、设备搬迁及业务割接、综合布线等。项目概算金额1058万元。
由于该建设项目部分涉密,需获取项目技术文件且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指定专人在公示期内赴现场领取项目技术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供应商领取采购需求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企(事)业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说明。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3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社保、税收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提供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二)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并提供“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括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未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120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2.中标方提供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点:江苏泰州,*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具体地址签订合同时提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罗先生 *、 许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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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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