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09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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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09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09(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3-08-03 16:57|发布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09(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

(略) 住建局采购
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采购需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夷陵大道93号,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3950平方米。本采购项目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依据为:《 (略) 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服务范围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区域内附属设施、设备的物业管理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日常管理服务,其中供应商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大楼内1- (略) 内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含院内停车场、门前三包范围、原建委小区宿舍公共楼道等)、会议会务服务、小型水电维修、机关大楼安全隐患排查、院内停车场秩序维护管理以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日常管理。
区域内附属设施、设备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雨(污)排水管(井)和化粪池的清疏;车辆停放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老干部活动中心的设施、设备的服务管理内容: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小型会议的会务服务。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略) 场监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业务。
2.供应商应遵纪守法,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业绩、信誉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和履约能力。
3.供应商是“ (略)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合格入库供应商。
三、服务要求和标准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物业服务标准达到2022年《 (略) 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办法(试行)》三级标准要求,垃圾分类符合要求。
2、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要求参照办公大楼秩序维护标准执行。
四、人员配备要求
驻场服务人员人数不少于1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会务服务人员1人,保洁员5人,秩序维护人员5人,老干部活动中心1人,另需安排工程维修人员。其中会务服务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岁,要求形象气质较佳。
共性要求:
1.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能吃苦耐劳。所有进驻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
2.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过分的饰物;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带过分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
3.物业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或吃零食、闲谈以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准接受外来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任何物品,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4.物业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岗位装上岗, (略) 承担。
5.物业公司因特殊情况需更换或调整物业人员,必须事先征求*方意见,不得随意更换或调整物业人员。
五、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合同期三年,自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165

2023-08

服务时间3年,每年预算金额不超过55万元。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8月03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09(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3-08-03 16:57|发布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09(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

(略) 住建局采购
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采购需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夷陵大道93号,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3950平方米。本采购项目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依据为:《 (略) 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服务范围及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物业服务、区域内附属设施、设备的物业管理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日常管理服务,其中供应商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
大楼内1- (略) 内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含院内停车场、门前三包范围、原建委小区宿舍公共楼道等)、会议会务服务、小型水电维修、机关大楼安全隐患排查、院内停车场秩序维护管理以及老干部活动中心日常管理。
区域内附属设施、设备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雨(污)排水管(井)和化粪池的清疏;车辆停放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老干部活动中心的设施、设备的服务管理内容: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和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小型会议的会务服务。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略) 场监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业务。
2.供应商应遵纪守法,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业绩、信誉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和履约能力。
3.供应商是“ (略)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合格入库供应商。
三、服务要求和标准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物业服务标准达到2022年《 (略) 直机关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办法(试行)》三级标准要求,垃圾分类符合要求。
2、老干部活动中心管理要求参照办公大楼秩序维护标准执行。
四、人员配备要求
驻场服务人员人数不少于1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会务服务人员1人,保洁员5人,秩序维护人员5人,老干部活动中心1人,另需安排工程维修人员。其中会务服务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岁,要求形象气质较佳。
共性要求:
1.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能吃苦耐劳。所有进驻的物业服务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以公安部门登记为准)。
2.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染发(黑色除外)、刺青纹身、佩带过分的饰物;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带过分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
3.物业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准抽烟或吃零食、闲谈以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不准接受外来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任何物品,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4.物业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岗位装上岗, (略) 承担。
5.物业公司因特殊情况需更换或调整物业人员,必须事先征求*方意见,不得随意更换或调整物业人员。
五、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合同期三年,自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
2.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165

2023-08

服务时间3年,每年预算金额不超过55万元。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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