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智慧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一期合作项目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智慧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一期合作项目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预算金额:450,000.00元。本项目为总体报价,不设分项报价,不接受分项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子系统 | 功能模块 |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智慧服务综合管理平台 | 用户线上服务系统(用户端) | 用户中心 | 用户注册 | 1 | 套 |
检测服务系统 | 预约检测、预约记录查询、预约提醒、检测进度跟踪查询、特检整改材料提交及通知、电子合同生成及下载、检测报告查看(需协调接口,未能协调接口情况下,可在原有系统下载之后与后台手工导入)等 | 1 | 套 | |||
检测中心概览 | 企业申报提醒、检测中心简介、检测中心资质、委托送检协议书下载、申请表下载、公正性申明等 | 1 | 套 | |||
中心新闻 | 通知公告、往期回顾、中心动态等 | 1 | 套 | |||
客户服务 | 满意度调查、投诉建议等 | 1 | 套 | |||
在线咨询系统 | 客服对话、关键字回复等 | 1 | 套 | |||
检测中心在线业务处理系统(检测中心业务端) | 检测预约服务 | 预约处理、预约驳回等 | 1 | 套 | ||
账单处理 | 账单发布等 | 1 | 套 | |||
任务管理 | 检测任务分配等 | 1 | 套 | |||
特检管理 | 特检整改流程跟踪处理等 | 1 | 套 | |||
检测中心后台管理系统 | 首页 | 用户量统计、检测量统计、收款统计、订单信息统计、投诉建议列表等 | 1 | 套 | ||
用户管理 | 用户禁用、协议客户/非协议客户设置、用户修改等 | 1 | 套 | |||
系统管理 | 权限管理、角色管理、系统配置、日志管理等 | 1 | 套 | |||
电子合同管理 | 线上合同生成、下载、打印等 | 1 | 套 | |||
报告防伪管理 | 报告真伪验证 | 1 | 套 | |||
检测信息管理 | 检测项目管理、检测套餐管理、检测进度处理等 | 1 | 套 | |||
中心新闻管理 | 内容分类、内容发布 | 1 | 套 | |||
投诉建议处理 | 满意度调查模板维护、投诉举报处理 | 1 | 套 | |||
对账平台 | 自动对账、手动对账 | 1 | 套 | |||
接口开发 | 特检系统接口 | 待协调接口 | 1 | 套 | ||
计量系统接口 | 待协调接口 | 1 | 套 | |||
产品检测系统数据对接、处理,新系统搭建 | 直接提取原产品检测系统数据,新系统搭建 | 1 | 套 | |||
电子发票系统接口 | 含行政事业类非税及其他 | 1 | 套 | |||
增值服务1 | 检测中心后台管理系统 | 产品质量检验业务管理系统,除满足本系统使用外,需要预留端口与国抽、省抽平台对接 | 1 | 套 | ||
增值服务2 | 计量业务系统对接 | 目前检测中心使用计量业务系统接口开发和数据对接 | 1 | 套 | ||
增值服务3 | 特检业务系统对接 | 目前检测中心使用特检业务系统接口开发和数据对接 | 1 | 套 | ||
增值服务4 | 云服务 | 质保期内(3年)免费提供云服务 | 1 | / | ||
系统维护费 | / | 质保期内(3年)免费提供 | 1 | / |
备注:以上系统功能的使用应满足*方多场所办公需求。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四)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含系统开发、质量检验、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临时保险(含运输和暂存期间的保险,如有)、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更新及技术服务、各种税费等直至系统满足采购人需求并能正常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
(六)质保期:三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七)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维护和云服务。超过免费质量期后,在提供技术指导和维护升级服务 (略) 场价。
(八)培训:满足采购人要求。
(九)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时间范围内完成项目内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全额发票、验收环节全部资料原件(该资料由收货单位提供)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付清合同货款。
(十)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十一)是否要求系统功能演示:要求。
(十一)其他要求:
1、对影响本项目正常进行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招标文件中指出与否,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请按招标文件规范编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的材料要齐全、需填报的表格不得留空,否则视为未完全响应投标文件要求,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十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特别说明:本公示内容仅为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的需求公示,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最终发布版为准。
(略)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老师 *)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预算金额:450,000.00元。本项目为总体报价,不设分项报价,不接受分项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子系统 | 功能模块 |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智慧服务综合管理平台 | 用户线上服务系统(用户端) | 用户中心 | 用户注册 | 1 | 套 |
检测服务系统 | 预约检测、预约记录查询、预约提醒、检测进度跟踪查询、特检整改材料提交及通知、电子合同生成及下载、检测报告查看(需协调接口,未能协调接口情况下,可在原有系统下载之后与后台手工导入)等 | 1 | 套 | |||
检测中心概览 | 企业申报提醒、检测中心简介、检测中心资质、委托送检协议书下载、申请表下载、公正性申明等 | 1 | 套 | |||
中心新闻 | 通知公告、往期回顾、中心动态等 | 1 | 套 | |||
客户服务 | 满意度调查、投诉建议等 | 1 | 套 | |||
在线咨询系统 | 客服对话、关键字回复等 | 1 | 套 | |||
检测中心在线业务处理系统(检测中心业务端) | 检测预约服务 | 预约处理、预约驳回等 | 1 | 套 | ||
账单处理 | 账单发布等 | 1 | 套 | |||
任务管理 | 检测任务分配等 | 1 | 套 | |||
特检管理 | 特检整改流程跟踪处理等 | 1 | 套 | |||
检测中心后台管理系统 | 首页 | 用户量统计、检测量统计、收款统计、订单信息统计、投诉建议列表等 | 1 | 套 | ||
用户管理 | 用户禁用、协议客户/非协议客户设置、用户修改等 | 1 | 套 | |||
系统管理 | 权限管理、角色管理、系统配置、日志管理等 | 1 | 套 | |||
电子合同管理 | 线上合同生成、下载、打印等 | 1 | 套 | |||
报告防伪管理 | 报告真伪验证 | 1 | 套 | |||
检测信息管理 | 检测项目管理、检测套餐管理、检测进度处理等 | 1 | 套 | |||
中心新闻管理 | 内容分类、内容发布 | 1 | 套 | |||
投诉建议处理 | 满意度调查模板维护、投诉举报处理 | 1 | 套 | |||
对账平台 | 自动对账、手动对账 | 1 | 套 | |||
接口开发 | 特检系统接口 | 待协调接口 | 1 | 套 | ||
计量系统接口 | 待协调接口 | 1 | 套 | |||
产品检测系统数据对接、处理,新系统搭建 | 直接提取原产品检测系统数据,新系统搭建 | 1 | 套 | |||
电子发票系统接口 | 含行政事业类非税及其他 | 1 | 套 | |||
增值服务1 | 检测中心后台管理系统 | 产品质量检验业务管理系统,除满足本系统使用外,需要预留端口与国抽、省抽平台对接 | 1 | 套 | ||
增值服务2 | 计量业务系统对接 | 目前检测中心使用计量业务系统接口开发和数据对接 | 1 | 套 | ||
增值服务3 | 特检业务系统对接 | 目前检测中心使用特检业务系统接口开发和数据对接 | 1 | 套 | ||
增值服务4 | 云服务 | 质保期内(3年)免费提供云服务 | 1 | / | ||
系统维护费 | / | 质保期内(3年)免费提供 | 1 | / |
备注:以上系统功能的使用应满足*方多场所办公需求。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四)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含系统开发、质量检验、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临时保险(含运输和暂存期间的保险,如有)、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更新及技术服务、各种税费等直至系统满足采购人需求并能正常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
(六)质保期:三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七)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维护和云服务。超过免费质量期后,在提供技术指导和维护升级服务 (略) 场价。
(八)培训:满足采购人要求。
(九)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时间范围内完成项目内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全额发票、验收环节全部资料原件(该资料由收货单位提供)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付清合同货款。
(十)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十一)是否要求系统功能演示:要求。
(十一)其他要求:
1、对影响本项目正常进行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招标文件中指出与否,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请按招标文件规范编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的材料要齐全、需填报的表格不得留空,否则视为未完全响应投标文件要求,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十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特别说明:本公示内容仅为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的需求公示,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最终发布版为准。
(略) 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董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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