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采购食品材料意向公开
幼儿园采购食品材料意向公开
幼儿园采购食品材料意向公开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幼儿园采购食品材料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为确保幼儿园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幼儿园饮食供给,需要采购肉类、蔬菜、牛奶、水果、粮油副食等食品材料。
2.项目预算金额:380万元。
三、合同期限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四、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每月待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到位后,合同*方凭接收单、发票、检验验收报告等办理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方账户。
2.全年采购金额为预估数, (略) 场定价和采购量由采购方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2.1中标人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方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
2.2中标人向采购方开具正规发票;
2.3中标人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上月实际供货及双方核定的金额每月5号前开具发票、向采购方申请付款;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向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约定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违反本款,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收货期限及交货地点要求
1.交货时间:接到采购方订单3天后
2.交货地点与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与方式。
(三)保密要求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五、商供货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盖鲜章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带原件备查)。
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内容。
六、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技术参数、供应商资格条件、交付时限等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 (略) ,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一)主题:幼儿园食材采购+公司名称。
(二)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三)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q.com
1.营业执照;
2.意见反馈表(附件2)。
(四)备注:
1.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23—*(固话)/ *(手机)
联 系 人:冉秀
邮 箱: *@*q.com
截止时间:2023年8 月3 日(自公告发布时间起不少于15天)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8 月3 日
幼儿园采购食品材料意向公开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幼儿园采购食品材料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为确保幼儿园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幼儿园饮食供给,需要采购肉类、蔬菜、牛奶、水果、粮油副食等食品材料。
2.项目预算金额:380万元。
三、合同期限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四、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每月待所有货物验收合格到位后,合同*方凭接收单、发票、检验验收报告等办理结算,货款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合同*方账户。
2.全年采购金额为预估数, (略) 场定价和采购量由采购方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
2.1中标人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方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
2.2中标人向采购方开具正规发票;
2.3中标人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上月实际供货及双方核定的金额每月5号前开具发票、向采购方申请付款;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向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合同约定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违反本款,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收货期限及交货地点要求
1.交货时间:接到采购方订单3天后
2.交货地点与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与方式。
(三)保密要求
*、*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五、商供货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在军队采购违规供应商“黑名单”内;
3.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盖鲜章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带原件备查)。
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内容。
六、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技术参数、供应商资格条件、交付时限等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 (略) ,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一)主题:幼儿园食材采购+公司名称。
(二)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三)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q.com
1.营业执照;
2.意见反馈表(附件2)。
(四)备注:
1.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23—*(固话)/ *(手机)
联 系 人:冉秀
邮 箱: *@*q.com
截止时间:2023年8 月3 日(自公告发布时间起不少于15天)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8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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