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港工业区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装卸工艺设备购置-3吨平衡重式内燃防爆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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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港工业区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装卸工艺设备购置-3吨平衡重式内燃防爆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天津南港工业区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装卸工艺设备购置-3吨平衡重式内燃防爆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工业区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 (略) 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许可[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卸工艺设备购置-3吨平衡重式内燃防爆叉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南港十四街和港区环路交口,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项目占地面积约9.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821.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辅建区、闸口区、堆场区、1#查验货棚(*类,主要存储危险货物)、应急处理区、1#仓库(*类,主要存储危险货物)等设施。危险货物集装箱货物种类包含第2.1项、第2.2项、第3类、第4.1项、第4.2项、第4.3项、第5.1项(硝酸铵类除外、不宜太阳直射需遮阳危险货物除外)、第5.2项、第6.1项、第8类、第9类(硝酸铵基化肥除外),共7类11项。

2.2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3吨平衡重式内燃防爆叉车4台。

2.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且在营业期限内; 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的平衡重式内燃防爆叉车销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加盖单位章的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款“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6 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注册。

3.6.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且投标人和制造商均需符合本条第3.4款、3.5款、3.6.1项和3.6.2项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16日至2023年 8 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A022室,天津港滨 (略)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须公户转账,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9月11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和《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33号

邮编:*

联系人:张力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 (略)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邮编:*

联系人:王朝辉

电话:022-*

传真:022-*

电子邮件:*@*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新港支行

账号:*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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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工业区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 (略) 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许可[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卸工艺设备购置-3吨平衡重式内燃防爆叉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南港十四街和港区环路交口,新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项目占地面积约9.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821.2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辅建区、闸口区、堆场区、1#查验货棚(*类,主要存储危险货物)、应急处理区、1#仓库(*类,主要存储危险货物)等设施。危险货物集装箱货物种类包含第2.1项、第2.2项、第3类、第4.1项、第4.2项、第4.3项、第5.1项(硝酸铵类除外、不宜太阳直射需遮阳危险货物除外)、第5.2项、第6.1项、第8类、第9类(硝酸铵基化肥除外),共7类11项。

2.2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供3吨平衡重式内燃防爆叉车4台。

2.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且在营业期限内; 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的平衡重式内燃防爆叉车销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加盖单位章的合同复印件,日期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1、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款“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6 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须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注册。

3.6.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且投标人和制造商均需符合本条第3.4款、3.5款、3.6.1项和3.6.2项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16日至2023年 8 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A022室,天津港滨 (略)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须公户转账,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9月11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和《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都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33号

邮编:*

联系人:张力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港滨 (略)

地址: (略) 滨海新区塘沽新港办医街11号

邮编:*

联系人:王朝辉

电话:022-*

传真:022-*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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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新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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