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堂LED大屏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礼堂LED大屏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礼堂LED大屏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礼堂LED大屏 建设概算 | 97万元 | 预计交付日期 | 2023年10月 |
联系人 | 王世伟 | 联系电话 |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管理、运费、税金、服务、利润、中标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
我部拟对综合办公楼LED大屏建设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提前将项目名称、需求概况、初步技术参数、礼堂LED大屏建设概算、预计交付时间等进行网上公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预作投标准备。广大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状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礼堂LED大屏建设概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LED大屏采购项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97万元 | 2023年9月 |
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符合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对采购产品初步技术参数的意见建议通过网上填报的形式反馈至我单位,反馈要求:
(1)反馈方式:网上反馈,通过点击采购意向反馈按钮填写反馈材料;
(2)反馈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反馈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参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上材料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四、公示时限:于2023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如有不明确的地方,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6:30拨打联系人电话)。
五、联系方式:王世伟* 韦杰 *
六、监督方式: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574-*
附件:1.LED屏幕初步技术参数;
2.项目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2023年8月18日
礼堂LED大屏建设采购意向公开
礼堂LED大屏 建设概算 | 97万元 | 预计交付日期 | 2023年10月 |
联系人 | 王世伟 | 联系电话 |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管理、运费、税金、服务、利润、中标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
我部拟对综合办公楼LED大屏建设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提前将项目名称、需求概况、初步技术参数、礼堂LED大屏建设概算、预计交付时间等进行网上公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预作投标准备。广大供应商可对技术参数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状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礼堂LED大屏建设概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LED大屏采购项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97万元 | 2023年9月 |
一、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符合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对采购产品初步技术参数的意见建议通过网上填报的形式反馈至我单位,反馈要求:
(1)反馈方式:网上反馈,通过点击采购意向反馈按钮填写反馈材料;
(2)反馈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反馈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参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上材料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四、公示时限:于2023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如有不明确的地方,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6:30拨打联系人电话)。
五、联系方式:王世伟* 韦杰 *
六、监督方式: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574-*
附件:1.LED屏幕初步技术参数;
2.项目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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