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2023年08月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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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2023年08月至09月政府采购意向-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2023年08(至)09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2023年 08(至)09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2.采购需求概况:通过购买专家团队服务,依托科学指导和高科技设备的强有力支撑,建立实时管控机制,通过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 (略)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结合空气质量数据变化和污染源清单,排查主要污染源,适时分析不同时段空气质量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 确保辖区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 (略) 市行政主管部门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优先执行各类、各级 (略) 市相关现行规定。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者为准满。 5.采购标的数量:一宗。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等文件要求。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8.交付或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9、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00

2023年09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2023年08月22日

(略) 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2023年08(至)09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2023年 08(至)09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2.采购需求概况:通过购买专家团队服务,依托科学指导和高科技设备的强有力支撑,建立实时管控机制,通过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 (略)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结合空气质量数据变化和污染源清单,排查主要污染源,适时分析不同时段空气质量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 确保辖区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 (略) 市行政主管部门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优先执行各类、各级 (略) 市相关现行规定。对同一问题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者为准满。 5.采购标的数量:一宗。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等文件要求。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8.交付或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9、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00

2023年09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

2023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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